笔趣兔 > 经典耽美 > 有迹可循 > 第11节

《无辜者的罪行》对于林渝遥而言,就此结束。

杀青照里,顾寻站在他旁边,手臂搭在他肩膀上,大家笑着看镜头。这张图po上微博后,顾寻给面子的转发了,写道:「恭喜杀青。」林渝遥因此涨了几十万的粉。

林渝遥尚没助理,拍完杀青照,和每个人工作人员道完谢后回了酒店房间,洗澡换衣服。

一切收拾妥当就准备离开了,推开门却看见顾寻站在走廊上,正靠着墙壁玩手机,听到声音抬起头来看他。

“不是说杀青以后要请我吃饭吗?不如就今天吧。”

林渝遥一时怔愣住:“现在吗?你今天没戏了?”

林渝遥虽然杀青了,但顾寻作为主演还要有几天才能结束。

“陈导放我半天假,”顾寻解释,“走吧,顺便庆祝你杀青。”

林渝遥没反应过来,下意识跟着走了。到停车场,上了顾寻的车后他才回神,慢半拍的问:“去哪吃?”

顾寻挑了挑眉,一副“你请客你问我?”的表情。

林渝遥确实毫无头绪,满脸纠结。

“不然去你住的地方?”顾寻提议。

林渝遥想,他是要自己做饭的,去住的也方便,就报了个路名。

顾寻认识那地方,不用导航,直接驱车前往。结果临到了小区楼下,林渝遥才想来一件事。

“等等,我先打个电话,室友好像是今天回来。”林渝遥急忙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去翻找电话。

顾寻:“……”

找了个地方停车,从车窗里往外望,面前的小区只能算中档,物业和安全措施似乎都一般,并不适合明星居住。

林渝遥打完电话,一脸歉意的说道:“抱歉,室友今天从外地回来,可能不太方便……”

“你跟人合租?”顾寻不敢置信。

“嗯。”北京房价太贵了,在一个好的地段租个房子也不便宜。林渝遥一个十八线,哪有资本奢侈。

“算了,那我去我那儿吧。”顾寻无奈道,启动车子,打了个方向灯掉头。

“不了吧,我们找家店吃就好了。”林渝遥急忙拒绝。

“说好了你diy的,而且我那儿没室友。”顾寻偏头对他眨了下眼睛。

林渝遥:“……”美色攻击太无耻!

顾寻住的地方有些远,林渝遥昨晚没睡好,此时有些困倦,眼睛慢慢耷拉下来。

顾寻瞥了一眼,伸手将车载音乐关小一点。

到了地方,林渝遥刚巧醒过来,他揉了下眼睛,声线里还有着朦胧睡意:“竟然睡着了……到了吗?”

顾寻开车门锁:“到了,下车吧。”

高档小区确实不同,设施、外观都与林渝遥租住的截然相反。

“有材料吗?要不要我去趟超市?”林渝遥跟着进了电梯,后知后觉的问道。

“我让家政买好了。”顾寻按了个十八楼。

“哦,好。”

电梯里只有他们两个人,林渝遥有些恍惚,不知自己怎么就鬼使神差的答应顾寻,跟人回了家。

“这房子是你买的?”开门时林渝遥问道。

“不是,公司租的。”顾寻开了锁,将人迎进来,“对了,你在哪个公司?”

“……我没有经纪公司,一个人。”林渝遥弯腰换鞋,郝然道。

顾寻:“……”实在想象不出这人到底过着什么样的生活。

顾寻自己一出道便参演知名导演的片子,还是主角,星途可谓一路顺风顺水。而他接触过的圈子里的底层小明星,也没有像林渝遥这类的。怎么形容呢?木讷,或者说逆来顺受?好像都不是什么好词。

人在底层待久了,难免沾染上些不好的习性,眼角眉梢俱是心机和往上爬的yù_wàng,为此不择手段的人顾寻见过不少,但林渝遥这样的倒是百年难得一见。

顾寻盯着面前人弯腰时暴露出的腰线,想,所以自己才会对他产生了点兴趣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

①「一切文字中,我独爱以血书就者」,这句话出自尼采。

第18章

此时是下午四点半,临近傍晚,从公寓的窗台向外望去,天光亮而高。

林渝遥进门换完鞋后有点拘谨,站在玄关处不知该往何处下脚。

顾寻看出他的不自在,指着一间屋子说道:“厨房今天归你了,菜应该都在冰箱里。”

林渝遥被领进厨房,总算有了容身之地,他开了冰箱看看食料。

顾寻在客厅里问:“你要喝什么吗?柠檬水还是咖啡?”

林渝遥刚刚在车上打了个盹,正是口干舌燥的时候,也不推诿,直接回答:“柠檬水吧。”

柠檬水是家政做的,里面放了点蜂蜜,正适合这个时节喝。顾寻端了一杯进厨房,放在料理台上。

林渝遥拿着件布料,拧着眉,看起来十分纠结。

“你家只有这一个围裙吗?”他忍不住问道。

顾寻这里只有家政阿姨会来做饭,围裙自然是她的喜好,粉色系的可爱款。

“嗯,应该只有这一件。”顾寻其实也不知道,只管胡说八道。

林渝遥叹了口气,认命的往身上套。但顾寻一直在旁边盯着,令他感到一丝羞耻,手指在腰后面动了半天,愣是没系上围裙。

“我帮你。”顾寻向前一步,接过围裙的带子。

林渝遥只比自己矮几公分,但非常瘦,腰肢看起来似乎不盈一握。

“系的太紧了,顾寻。”林渝遥忽然开口提醒他。

“你太瘦了。”顾寻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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