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兔 > 重生耽美 > 锦城花时 > 分卷阅读39

前,将自己的箭拔出,把箭矢在野猪身上蹭去血迹。

“小子,你弓射拜谁为师?”

“丰乡的一位老兵,都叫他王瘸子。”

“你叫刘弘是吧。”

“嗯。”

犬子将箭收入箭囊,他站起身,朝庄扬那边望去,而庄扬也正在看着他。

就在众人狩猎野猪时,犬子不时会留意庄扬的位置,倒不是觉得野猪会攻击他,只是不自觉会看他。由此,当野猪挣脱网,朝土丘冲去,犬子反应最迅速。

适才,野猪朝庄扬这边冲来时,犬子心跳加速,他射出一箭,是在瞬间发出,当时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无论如何,要将野猪拦下,否则庄扬会受伤。

“真是令人折服!”

庄秉惊叹,不只是为这孩子的箭术,更为他的勇气!

“厉害啊,老段,你不总想找个徒弟吗?我看这小子就合适!”

老武气喘吁吁跑来,手指犬子,话语激动。

“国士无双!”

袁安世大赞着,他一手扶着自己的老腰,衣服头上都是泥土,模样有些狼狈。他仓促下树,摔了一跤。

“阿弘,你可有哪里受伤。”

庄扬握住犬子的手,他仍处于震惊中,适才太过惊险,这孩子竟然挡到他身前来。庄扬的手指微微抖着,是因为紧张和后怕。

“二郎,这不是我的血。”

犬子身上沾着血迹,他虽然在奔跑中被荆棘划伤,但是衣服上的血来自野猪。

第28章 烤肉 蒲公英花和拜师

猪后腿肉和腹部的五花肉最适合烧烤, 切块后, 穿在青铜制的叉子上,往烤架上一搁便兹兹作响。

溪畔, 老段和老武在给大野猪剥皮, 割肉, 犬子传递猪肉、猪骨到炉火旁。猪肉用于烧烤,而骨头用来熬汤, 丝毫不浪费。

袁安世挽高袖子, 拿一个大勺在汤锅中搅拌,见得汤沸起, 便将柴火拉出一根, 减少火势, 骨汤得慢慢熬才好喝。不说他一个穷人,就是老段和老武他们会打猎,一年也吃不上几次猪肉,闻着肉香, 顿觉人生美满。

袁安世见庄秉过来探看, 他说:“秉兄, 汤差不都好了,就差野菜,我去采些来。”

庄秉接过袁安世的勺子,坐在灶旁看火。

野炊用的灶,不过是在地上挖个坑,上头垫两块石头, 架个锅而已,简单又好用。

袁安世到草地里采野菜,他采得一把苋菜,又摘得几株开黄花的蒲公英。把采集的野菜拿到溪畔清洗,洗得清亮。蒲公英摘下叶花,不要根茎;苋菜拔去叶子,只留菜根,采摘的苋菜根茎均为红色,这便是最好的苋根。将野菜放入锅中,不消一会,便就熟了。

庄扬看顾烧烤架,他身边坐着犬子,犬子安静的帮庄扬给铜叉子串肉。庄扬在一块平整干净的石头上切姜,并剁碎花椒叶,将它们加入酱汁。庄扬做事细致,他给每块烤肉都沾上酱汁,再放于烤架上炙烤。烤肉的香味,让人食指大动。

犬子谗得很,不时朝烤架上的肉串看去,因着涂上酱汁的关系,烤肉颜色暗红,外焦里嫩。

庄扬转动铜叉翻面,他留意到犬子的目光,他拿来一只碟子,将烤熟的一串肉,从铜叉上取下,一叉子的肉,便有半碟之多。

“阿弘,这第一份给你吃,做为你临危相救的酬谢。”

庄扬将盘子和一双竹筷递给犬子,他笑容温和。

“嗯。”

犬子不客气地接过来,他看看庄扬,又瞅瞅身边的人,发现只有庄扬在注视他,这才夹起一块烤肉,放入嘴中。

这一串是烤五花肉,油香肉嫩,咸鲜适口,真是太好吃了。

犬子没有狼吞虎咽进食,他一块块慢慢品尝,吃得满嘴油光。

一烤架的肉,很快烤好,放入盘中,庄扬又重新摆好一架鲜肉,庄扬乐在其中。

庄扬不停烧烤,犬子为他穿串,两人配合无间。

一上午,他们猎得一头野猪,两只兔子,水雉、秋沙鸭各一只,算得上收获丰厚。

待猪肉烤上一大盘,骨汤端上来,六人欢喜坐在席上用餐。

袁安世说:“得蘸酱才好吃,我带了三碟酱来。”

席中的小木案上摆上三碟酱汁。

袁家是穷人,平日不过是粗粟米、菜羹,就着豆酱吃下。今日家中自制酱汁终于也沾上了猪肉,十分荣幸,不可错过。

“唔不错。”

老武用筷子扎上一块烤肉,在酱汁中点了下,随即塞入口中。老段则不管什么酱汁,夹起烤肉就大口吃。

庄秉夹起一块烤猪肉,往花椒酱汁中一沾,神色自若吃下,他细嚼慢咽,品尝着美味。

庄扬执勺,为每个人都盛上一碗骨汤,犬子端到各自位上分放。

“来来,二郎和阿弘别忙活了,过来吃。”

老段热情招呼着,不忘给身旁的烤肉翻下身。

“我带来一缶酒,险些忘记,还在车上。”

庄秉捧着碗,低头要喝,这才想起酒来。

老武说:“大郎不必起来,我去取。大块吃肉,大块喝酒,快哉!”

酒很快取来,每人都倒了一杯,犬子第一次喝酒,端起碗,嗅嗅气味。

庄扬双手执羽觞,将下巴抬起,缓缓饮下。犬子坐在他身旁,学习他双手执碗,却是一口闷下。

“咳咳。”

老段笑他:“小子,第一次饮酒,可不能豪饮。”

老武两碗酒下腹,抱着空陶缶,在席中手舞足蹈跳起乡下粗陋的舞蹈,他高大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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