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疼。”
“吃药了吗?”李枳又一琢磨,“不对,冲剂得饭后喝。”
“小橘在煮什么?好香。”
“柴鱼粥,里头还有肉末蛋花青菜生姜,我都弄得很碎,”李枳不疾不徐地搅着那锅润白液体,米粒已经被熬化了,呈现一种温黏的诱人状态,“我知道你们港仔爱喝咸粥。待会儿再蒸碗鸡蛋羹尝尝。哥你喜欢吃玉米粒吗?我想放里头试试,会不会蒸爆掉。”
那天他们一块吃完疑似午餐的早餐,看了会儿午间新闻和今日说法,李枳就拉着黄煜斐去听他弹钢琴。放琴那屋本身闲置,一直空荡荡,现如今只搁了架三角钢琴,在午后阳光中倒真有种清净安宁的氛围。
李枳端正地坐在黑白键前,指尖流出茉莉花的韵调,他没改节奏,也没加别的旋律,就是原汁原味。他很清楚,经典之所以为经典,就是因为它知道分寸,多一分则多,少一分则少。
黄煜斐在一边看着,听着,首先想到的,确实是记忆中那个模糊的身影。他柔美的、忧郁的母亲,穿着鲜丽的裙子,和眼前的男孩一样背颈笔直,手臂洁白,眼底盛着温暖和专注,却又好像下一秒就要转头问他:“喜欢吗?”
某种程度上,这两个他所深爱的人,就是会给他相近的感觉。但这界限又是分明的——关于母亲的回忆很快散了,而关于李枳的回忆挤上来,融进当下。李枳曾告诉他,爱情是和这个下三滥的世界一刀两断的勇气,而现如今,他明白,自己大概也应该和自己骨子里那点下三滥的东西,说句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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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大家确实没空追文555有点不想更新了
下章有巨大转折,关于小橘的病我们也该解决一下,做好准备orz
第54章
以往在医院挂三天水才能好得差不多,这回却在第二天就成功退烧,黄煜斐自己都觉得有点神奇。他也是头一回知道感冒发烧有人盯着喝热水是什么感觉。可惜自家在北五环的新楼盘要在年底开市,缺个拍板的,黄煜斐也没办法怠工太久,他怕老姐一急,火急火燎亲自赶到北京来,到时候可就不是挨顿说教那么简单了。
那天早晨,出门上班之前,李枳擦着饭桌叫住他:“晚上还是六点半到家对吧?”
“可能会晚一些,不会超过七点的。”
“那吃完饭天应该还没黑,”李枳笑笑,“算了,饭前吧,回家之后换身运动服,咱把事儿办完了再回家喝老母鸡汤。”
“办事?”
“运动运动,提高免疫力。”
于是,从那天开始,黄煜斐就开始了除雾霾天之外每天坚持跑步的日子,美其名曰“增强体质”。风里泛着些秋凉,路边空地跳舞的闲人很多,广场舞以及老年迪斯科舞曲,混合在一起听,再加上冷冷的空气和路灯,李枳感慨,这简直中国特色赛博朋克。而黄煜斐就那样绕着北海公园的大湖慢跑将近一小时,挤在一群大爷大妈猫猫狗狗之间。
说实在的,习惯独自在室内做有氧的他,觉得自己实在有点搞笑,尤其是停下接电话,却被热心大婶拦住,拿着自家姑娘照片介绍的时候。
毕竟北海公园有个别称,叫相亲公园。
幸好李枳及时骑自行车追上,风风火火把车轮一横,上来就是一句“我哥有对象了!”,眼睛瞪得老大,立刻把大婶给唬走了。
其实李枳一开始也尝试过跟黄煜斐一块锻炼身体,走向人生巅峰,奈何学生时代就不是什么耐力型选手,只擅长短跑,超过三千米保准倒地歇菜。更何况他每次还非常人妻地坚持背好毛巾、淡盐水、外套,乱七八糟塞一大包,跑起来也确实不轻便。
于是后来就演变为他先陪着黄煜斐风驰电掣地跑到小西天,休息休息租个自行车,再骑过去追人。
每次远远地看到那人背影,李枳就会在后面猛按车铃,一边超过听着广播的散步人群,一边大叫:“小的护驾来迟,皇上等我!”
一下子窜到那人身边,傻乐,脚踏板慢慢地蹬。
黄煜斐则会用一种似笑非笑的神情转脸瞧他,眉毛和鼻尖挂了些汗,接过他手里的淡盐水抿上一口,不肯多喝。
“跑步喝太多会水肿。”黄煜斐这样解释,他确实非常之在意自己的身材。
李枳软乎乎地笑,夸他说:“最近肌肉越来越结实了,摸起来感觉特好。”
黄煜斐居然一听这话就脸红,加快步子跑前面去了。
“哎,皇上,等等臣妾——”李枳放肆笑着,一秒就追上。
头一回跑完,被李枳裹上外套牵着手往回领的时候,黄煜斐显得有些沮丧。有可能是累,在公司较了一整天劲,只想回家洗澡,也有可能是被乌央人群挤得发烦,并不想再看见李枳之外的其他人类,他正琢磨着第二天能不能找个借口推掉,却见自家那位也出了一身的汗,还由衷地说:“哥你跑得太稳了,根本不带喘不过来的,速度还跟我跑一千米一样。”
“以前练过耐力,”黄煜斐给他擦着汗,解释道,“每年都去纽约参加马拉松兴趣赛。”
李枳脸红红的,身后正是夕色下的湖水和白塔,还有一轮赤红的圆日,他小声道:“确实耐力不错,不对,是太好了点。”
不太妙,黄煜斐这么想着,我好像又没办法了。
偷懒的话终究还是没说出口。
不过,李枳心头一派雪亮,他固然看得出来这人对跑步锻炼没太大兴趣,琢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