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兔 > 重生耽美 > 上神他被我养死了 > 分卷阅读89

“孽子胆大包天,做出了掘人坟墓,扰人安息的罪事来,是我教导无方。”

“是…惊鹊?”

殷希声说:“抱歉。”

我无言了半晌,问:“归明是个好孩子吗?”

“造下此孽之前,”殷希声恨铁不成钢道,“是。”

“惊鹊也是个好孩子。”我说,“就是太寂寞了,他喜欢有人陪着,喜欢被人注视着,也想要被人喜欢着。归明是好个孩子,他能陪着惊鹊,我也很高兴。”

说着,我皱起眉头:“只是要向你道歉,耽误归明了。”

殷希声叹了口气:“年轻啊,年轻,年轻是没有什么顾忌的,说不回头,就不回头,由他去吧,年轻…”

他在说殷恒光,却又像在说自己,我转过头----我是比殷希声来得矮的,从侧面平视的时候,第一眼就看见他霜白的鬓发。年轻啊,年轻,他也有过不回头的年轻时光。年轻是很好的,一腔热血足够十年二十年的红尘消磨。年轻的时候是不必考虑未来的长久的,只要过好今天,就自然而然会有更好的明天和之后的每一天;即便明天不那么好也没关系,毕竟还是年轻。

但年轻也是很残酷的,人一旦不再年轻,就会极快速的衰老下去,青丝暮雪,转瞬而已。

“希希。”我看着他,一字一句道:“我很害怕。”

我很久没有害怕过什么事情了。人可以承受很多失望,绝望也是不打紧的,毕竟苟延残喘也是活着的一种。空欢喜就太残忍了,它让人生不如死。溺水的人最怕克制不住地张嘴呼吸,张开嘴,汹涌的水流就从四面八方挤过来,塞满人的口鼻肺腑,将人填成一个充斥冰冷浊水的皮囊。

我非常非常喜欢殷希声,他是一个极好的友人,譬如此刻,即便我一句话没头没尾,他也能准确捕捉到我的意思:“人总是要老的。”

他说:“我总是要老的。人要老,也要死。光阴浮沫,幻露流电,万般皆泡影,唯幸由始至终,从今往后,你都是我的小朋友。”

叶鸣蝉也是人,也会老,也会死,但他年轻,武勇,无所顾忌。

我看着叶鸣蝉的时候,就会忍不住想起很多人:活着时候的越别枝、年轻时候的殷希声、小时候的惊鹊,有时还有不知去向的裴氏兄弟,甚至会有欧篁,和过往的我自己。

诚然我不认识明粢,我和越别枝同吃同住,和叶鸣蝉纠缠不清,但我依旧不认识明粢。诚然他们是一体,我依旧不认识明粢。

可使人为人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呢?我想不通,只好去问叶鸣蝉:“若我说,你其实是另一个人呢”

叶鸣蝉问:“你认识他吗?”

“不算吧…”

“他认识你吗?”

“不认识。”

“所以他是他,我是我。”叶鸣蝉看着我,“生长于荣州的是叶鸣蝉,与你相识的是叶鸣蝉,为你摘花的是叶鸣蝉。”

“你与他互不相识,他不能为你摘花,不能为你束发,不能和你道早安。”叶鸣蝉说着,顿了一下,露出一抹极温柔的笑意,“最重要是,他不能吻你。”

年轻很好的。年轻,再直白热烈的话都敢诉诸于口,一颗滚烫真心也不怕错付,年轻人一头撞进爱恋里的时候,不是我这把老骨头招架得来的。

我觉得头秃:“我在和你说正事,你不要…”话难出口,对此感到羞耻,我实在也是不年轻了。

“我只是回答你的问题。”

我苦恼地揉揉脸,把叶鸣蝉往外赶:“那我问完了,你快走。”

叶鸣蝉摸了一把我的脸:“你脸红了。”

“我刚揉的。”

“耳朵呢?”他捏捏我的耳垂,“刚刚你可没揉耳朵。”

“你捏红的。”

叶鸣蝉被我的不讲理逗笑了:“这也怪我?”

“怪你。”

“那唇呢?”

我觉得他的语气很奇怪,莫名道:“本来就红的啊。”

“不。”叶鸣蝉捧着我的脸,缓缓低下头,“是我亲红的。”

一头撞进爱恋里的年轻人真的太可怕了,一吻结束,我简直头昏眼花,呼吸不畅,还被呛得死去活来。我以前看过的美人计话本,写的都是美人朱唇玉臂之间,埋葬千军万马中过的英雄,好像非常厉害的样子。现在想想,莫不是把人亲死的么?

“一而再,再而三的,过分了吧?”我控诉道。

“一而再是有,再而三还没。”叶鸣蝉再度靠过来,“那便来再而三吧。”

一头撞进爱恋里的年轻人真的太可怕了。

德音过几日告诉我,殷恒光定居在了平州。德音还告诉我殷家每一代传人都有自己的号,在继位家主时才和名、字一并入族谱,也用作殷氏当代的酒商商号。譬如殷希声,族谱所载就是“绿蚁醅殷氏希声余音”。

听德音所言,殷氏只在传人继位家主时才准入族谱,我不禁问:“若无法继任家主…?”

“殷氏无不肖之子孙。”德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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