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兔 > 重生耽美 > 枭心人 > 分卷阅读10

这个大腹便便的旅店老板趴在柜台前,打着一个脸盆大的呵欠,朝我们摆了摆那双溢满肥油的胖手。

“这好办。”独眼艾厄冷漠地说,举起尖头锤,快步走上楼梯。不一会儿楼上响起一片尖叫声和混乱的踩踏声,几对衣着光鲜的男女惊魂未定地跑下来,一边叫一边还在呼喊上帝。

这个胖老板惊骇地叫了一声,睁大眼睛看着我们。独眼艾厄从走廊上探出头,冲我道,“现在我们有三间房了,莱蒙。”

“干得好,艾厄。”我对其他人道,“那就这样,阿姆,赖格,你们兄弟三个一间屋子。乞乞柯夫和芭芭拉一间,我、罗和bō_bō鲁一间。”

“我才不要和一个糟老头子待在一起!”芭芭拉扯着黏腻的嗓门喊,“莱蒙,我要和你一起睡!”

“不行,芭芭拉。”罗认真地说道,“莱蒙是我的主人,我不能离开他。”

芭芭拉咯咯笑道,“我们做_爱的时候你可以在一边看着,没关系。”

“不好意思,各位。在你们为房间争得热火朝天时,是否要考虑一下适才行为的正当性呢?”

一个趾高气扬的声音响起,台阶上传来了皮料磨蹭的吱吱声,像是某种华丽出场的前奏。我只消听一下就能辨出那双靴子是由结实的鹿皮制成的,估计还镶了诸多碎钻和羽毛。

芭芭拉摆出一副市侩女人的刻薄嘴脸,“哪个娘娘腔在发……”

她的后半句话噎在喉头,像被人掐住脖子一般噤了声。我望着台阶上的青年男人,他穿着银白色的礼服,束着牛皮腰带,戴着斯文的白手套,金色的流苏从肩头垂到左胸前,腰间还有一把昂贵的佩剑。他背着两手,倨傲挺拔地站在旅店的二楼俯视我们,像一只站在高台上准备打鸣的公鸡。

我猜那把剑只适合敲鸡蛋。

那人一眼就看到了我那头由乞乞柯夫染色失败的假发,嘲弄地挑起一边眼梢,“哦?瞧瞧这个金色,伪造得太拙劣了。似乎你还很以此为傲,难道你不知道只有索尔家族的死人们才能拥有金发么,小子?”

我咧嘴笑道,“说不定他们还没死,在世界上某处等着吸某个人的血——比如您这样一位高贵俊美的大人的血。”

“少在这里油腔滑调了,小乞丐。”他眯起眼,脸上有种自以为说了俏皮话的得意,“还是滚回你们的狗窝里啃骨头吧。草花旅店是花牌镇最好的旅店,住在这里的都是贵族,得罪了哪一个,你们都别想要脑袋了。”

我听见残废三兄弟捏紧拳头的声音。那只不知好歹的花公鸡还在二楼上咯咯叫,他们三个无论是谁都能一把拧断他那颗华丽的小脑袋。芭芭拉安静得出奇,这个蠢女人,平时对着我们撒泼骂娘口齿比谁都伶俐,现在倒装得像回事了。

罗上前了一步,他一开口往往只会使事情变得更糟。“不好意思,我们并不是乞丐。虽然适才抢占房间是我们有错在先,您是不是也该为侮辱我们的事道歉呢?”

乞乞柯夫噗地咳嗽起来,我猜他是被笑呛的。那青年看着眼前缠着黑布的罗,讥笑道,“原来不仅有乞丐,还有瞎子呐!既然承认自己抢了房间,那就滚出这里,滚到你们该去的地方,趁我没叫人把你们抓起来之——”

“你在吵什么,黑德?”

一双纤纤玉手抚过丝绸的声音也不会比这更轻柔了。我收回掩在斗篷下的斫骨刀,本想再过一秒就捅进那家伙的鸡胸脯,可那个声音却阻止了我。我看到那个纤细修长的身影,她穿着缀有金叶子的墨绿绸连衣裙,砂金色的卷发恬静地披在肩头,宛如蔓藤上优雅的精灵。我曾在诗中写道她有一个饱满光洁的额头,天生就适合亲吻。我曾在无数个黑夜为她的一句句话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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