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由于教育与现实的现实问题,对理性思维与人性思维的宣教并不重视,很多人不理解什么是理学思维与人性思维。大多数人认为理性思维就是遵循理性判断,顺应规则制度的思维方式,而人性思维则是遵循人情世故,顺应人意的思维方法。
其实恰恰相反,在理性思维的思想方法中,更多体现的却是以“理”治“人”思想方法,这个“理”就是理性思维,来源于阴阳二元论,是中国人的思想方法,其原理来自中国的《易经》,形成衍生概念,则来自老子的《道德经》与孔子的六经。
理性思维遵循的是两点一线,中庸不偏,上善若水的思想方法,核心价值是遵循顺应天理,以“理”治“人”,而不是以“法”治人的思想方法,也就是《易经·系辞》“天尊地卑,乾坤定矣”的天理已定,顺其自然的思想。在一切都既定的思想方法下,顺应人情世故,顺应天理,没有规则可循,一切以自然规律、道德标准为准绳处理问题,化解矛盾,这种思想方法往往是“人治”天下的思想方法。
而在人性思维为主导的国家,恰恰相反,凡是用哲学思想为政治理念的国家,反而摒弃封建礼教思想的存在,涶弃封建礼教的思想意识,不认同顺应天理、顺应民意的思想主张,在哲学体系健全的国家反而更加强调法制与规则,更加重视全民的法制意识,不认同人情世故,顺应天理,道德标准等等个人直观意识,不认同个人意识主导国家意志,所以你会看到在有神宗教的国家、在三权分立的国家鲜有个人崇拜,而在无神宗教国家,在二权合同的国家个人崇拜很普遍。
原因就在于有神宗教崇尚自我意识,无神宗教崇尚集体意识。崇尚自我意识者必然追求私人利益,为了达到自己想要得到的利益,就必须推崇个人英雄主义,膨胀心中的自我之神,自我崇拜,这是有神者的心理表现。这种心理表现,你可以通过西方电影了解到,在西方影视中个人英雄主义者是高大上。
而崇尚集体意识者必然追求共有利益,为达到共享利益的目的,无神论者必须塑造出一个个无私贡献的公共形象,让众人崇拜,这是无神者的心理表现。这种心理表现,你可以通过东方电影了解到,在东方影视中集体英雄主义者是高大上。
但是,人类的愿望与现实往往不成正比,人类的越是期望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但现实往往是有福难同享,有难不同当,越是崇尚集体意识者,追求共有利益的人群,反而越是权利集中,越容易让少数人享受多数人的利益。反倒是处处强调分餐制的,崇尚自我意识者,与追求私人利益的人,更能实现人人平等分享的均等社会。
理论与现实往往开玩笑,雄厚的理论往往被现实践踏的薄如废纸。
其实,人性思维的本意就是以人为本原,在充分满足人类自我意识的状态下,运用人类智慧,用人类特有的爱心尺度,制定最适宜人类遵守的法律法规,行为准则。真正的哲学思维并非人人可以自由行为,而是人人可以自我意识;头上三尺有神灵,人人都可以有自我意识,但神灵不可以是自由裁判的。
越是哲学体系完善的国家,法制体系就越健全,行为标准就越科学完善。如英、德、瑞士等国家,民众的自我民主意识很强,但是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也很强,民主意识并非理性思维的人想像中的那样,可以无节制地自由自在的行为。
自由与自我是两码事,自由是行为反应,自我是意识形态。
自我是信仰,是精神面貌、灵魂理念。你可以自我信仰,但不可以自由反应。
由此可见,真正的人性思维是对法律制度的意识维系,是对法制意识的自我强化,以及社会强化,而决非理性思维者认为的顺其自然,自由飞翔。
反倒是持理性思维的人群更多的忽略法制规则,强调顺其自然,强调仁义道德,讲究人情世故等等人治的思想方法,忽略法制是维系社会次序的重要手段,忽略监督管理是健全法制社会的唯一手段,忽略遵守法律是人人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古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曾经有过法治思想,但终因其思想源头《易经》中先天缺失有“神”思想,先天缺失人类本应该有的“自我”意识,导致法家思想无法形成一种完善的思想方法,最终于秦未结束其上层建筑的政治进程,后虽有很多法家们努力争取再次得到社会的认可,但终因理论基础不完善而无法重新回到上层建筑中去。如王莽维新,王安石变法等等,都没有进行到底,原因是什么?
原因很简单,就是在没有自我意识的政治体制下,人如机械,将人与物质同等看待,忽略人性存在,这种法制建设必然缺失合理的人性化设计,将人与物质同等对待,设置出来法律法规必然存在机械式管理体制,难以科学合理的顺应人意,让人人适宜。
西方人的法制意识之所以强烈,就在于西方人的哲学体系是完善的,西方人认同人人头上有神灵,认同灵魂与精神是支配人类文明意识的自我感应,反省人类自身的意识缺陷,认同人与自然存在先天不足,存在先天缺陷,所以西方人从小接受的教育里就有反省自我,自幼乐于接受法律法规的规制,乐于规范自我行为,这与西方人从小接受事物缺陷论有关。
非洲人自我意识也很强,但非洲人由于环境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