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兔 > 言情总裁 > > 分卷阅读97

老师傻,我也傻。

亏他那么喜欢北岛。

“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如君似吾。

有关汪博儒的事,我从来没对任何人讲起,是因为既不想做陌生人眼里的政治牺牲者,也不想把他当做一个挺重要的人。

我瞧不起他。

禹毅的第六封信

y:

我上初一的时候,快放暑假了,在路上遇到一个女生,齐肩发,看起来很柔软,扎一个规矩的马尾,额前有细碎的绒毛,她在一家冷饮店门口买饮料。

故事的开头其实没什么特别的发生。

严格说起来,或许那个时候我是见色起意,单纯被你的样子迷住。

喜欢你安安静静等在那里,表情恬静,看眼神好像在想什么;也喜欢你甜甜地对店员说:“谢谢。”眼睛里像是有光,嘴角的笑像光的河流。

怎么会有这么软、这么亮的人,照得旁边所有人黯然失色。

我信一见钟情,因为一见钟情看上的,是靠直觉选出来的自己极度渴望又没有的东西。

你是我的《传奇》。

第四十八章

宋一媛看了信后, 心里又痒又酥,把信拍在身旁人胸口上:“干嘛这么会写情书。”嘴角微扬。

“因为可以想很多遍, 想好了再写。”所以每句话都斟酌很久, 都最好看地表达出他的意思。

禹毅不是不会说情话, 而是当着宋一媛的面说不出来。

现在稍微好了一点。

“所以故事一开始就这么简单?”宋一媛有些不可置信, “你看到我买饮料, 就?”

禹毅捂住她眼睛,“嗯。”

宋一媛没有动作, 顺从地让他捂眼睛,“后来呢?”

“遇到有男生向你表白。”

这个宋一媛没法记清, 从小学五年级开始, 她每个星期都有人表白。

好在禹毅没有其他意思, 就只是陈述当时的情况,“你买了饮料出来, 有男生表白, 你很淡定, 对他说:‘谢谢。但我们现在都还很小,可能并没有那么理解喜欢的含义, 我想长大一点再谈这个’。”

宋一媛听到这句话笑起来。

禹毅自然看到,也跟着微微笑。两个人心照不宣——这句话是宋一媛拒绝所有人的标准答案。宋一媛说过太多次,有印象;禹毅听过许多次,忘不了。

“那个男生并没有马上走, 而是说:‘如果你都不能让我知道喜欢的含义,那我以后也不会知道。’”

“哇哦——”宋一媛仿佛觉得自己在听一个陌生的故事, 有趣极了,“初中生都这么会说情话的嘛?”

“你不记得了吗?”

“不记得。快快快,接着讲~”

“然后你就说:‘大概我能让你知道的,就是喜欢这种感情,会分单方面喜欢和互相喜欢吧。’”

“那个男生说:‘我们在一起试试看,我愿意等你喜欢上我。’你就很认真地回答他:‘不会的。我不会喜欢你。’男生问为什么,你说:‘因为我会喜欢的人,是被我拒绝后,当要再一次争取的时候,不会直接就说试一试,而是会问能不能追我的人。’”

前面明明还在说不清楚喜欢的含义,这里又对要在一起的人有这么清楚的定义,也是非常宋一媛了。

她那个时候大概不知道自己要什么,但很叛逆地知道不要什么。什么样的男生她都不喜欢,真是高傲得很。

禹毅那时候就想:真是牙尖嘴利。

“你把这些话记得这么清楚?”宋一媛关注点却在这个上。

“嗯。”禹毅声音里带着一些回忆,“很特别。”

“一个自作深情的小男生和一个自作特别的小女生吸引了一个真心深情特别的小胖子。”宋一媛说,“我真是真心感谢那个男生了。”

禹毅笑,就着这个姿势,在她唇角轻轻一吻。

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用非常认真淡定的表情说“我们不懂喜欢的含义”,对同样十二三岁,一瞬间情窦初开的小男生来说,就是特别。特别是这个小姑娘,一边说着不懂,一边又好像很懂,仿佛是在质问他为什么不懂,就问进了他的心里,尤其特别。

那是禹毅第一次想一个问题想到失眠。

喜欢的含义。

什么叫喜欢?

握着饮料的宋一媛就在他脑海里晃啊晃——皮肤白得发光,眼睛黑得发亮,笑容也是亮的,牙齿白得闪光——于是脑海里只剩下一团白光。好像能清楚记得她的样子,又好像记不清楚。

宋一媛说的话也反反复复在脑海里回想——

单方面喜欢,互相喜欢。

试一试,能不能追。

他懂了一点点,大概就是单方面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不要给喜欢的人造成困扰,不要理所当然地请求给予特权或者直接情感绑架,扔掉你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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