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兔 > 古代耽美 > 穿越之长相依 > 分卷阅读17

体素质绝对是上升了不是一星半点,现在让他走着去镇上一个来回那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这不是天刚擦亮,就起来了,寻思着吃什么早饭好?

今天要去收苞米,辜子晟一早就进厨房忙碌了,熬了大盆的鱼汤,热了剩下的窝头,弄了个木耳炒肉丝,炒了个青菜蘑菇。

平时早上不会这么吃,今天得干重活,这才起个大早,忙活一桌早饭。

而给他打下手的李平一点也不想承认自打辜子晟开始做饭,自己以前做的饭真特么的不好吃,同样的东西经了子晟的手好吃的多,这做饭的大事就由子晟干了,他只要打打下手什么的。(话说你这样真的好吗?)

吃饱干活才有精神,带上现做的韭菜鸡蛋饼,一大壶水,一陶罐鱼汤,晌午就不用回去做饭了。

全家总动员,怕下了雨苞米烂在地里,他们想争取今天一天就收完那一片苞米。

两个大人负责砍倒堆在一起,三个小的在后面掰苞米棒子。

家里没牲口,他家地少,现在买牛或是马都太招摇了,再说还想攒钱做房子,挣的那点钱也不够。

正赶着要收庄稼了,前两天辜子晟特意带了一些刚晒的萝卜干,自己泡的酸豆角,开胃萝卜泡菜去镇上找了王子昭,找人帮忙当然得意思意思,不然就是人家帮了自己也不好意思不是吗?

打了几次交道,都觉得对方人不错,可以深入交往。

一个是想背靠大树好乘凉,一个是看上他的新颖想法,就算双方都目的不纯,也不打紧,朋友之间自然是有来有往才能长久,人际关系中何尝都是干干净净的?他们不过是选择了有利于自己的一面罢了。

“晟弟果然是个懂吃的,也不用借了,等过两天商队回来,我让人直接给你拉去,你也不要想着给我银钱,只要有什么好吃的多给为兄送点就成。”

王子昭确实很欣赏他,聪明知进退,最主要的是他可是给他带了不少商机,如今他们家在元城的酒楼可是红火的不行,韭菜可是个稀罕物了,可是他们家酒楼的特产哪!

“昭哥这么说了,我可得想方设法多弄些好吃的了!”笑着揶揄一声,他自然知道这是王子昭的的好意,这份情他承了,日后想法子还回去就是了。

这个时间最怕的就是下雨了,他们是宁可早收不能耽搁晚,要是秋雨一下,估计得减产了,税一交他们连自己吃都不够了,更不用说卖钱。

李平和辜子晟都正是精力最充沛的年纪,两个人头不抬手不停的砍着,速度极快。

后面跟着三个娃娃把堆在地上的苞米棒子掰下来装袋子里,苞米杆堆在旁边,也不怕累,顶着大太阳干活,每一个喊累,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这种时候他们根本不愿意去玩,争着抢着帮大人干活。

“平子,晟子。”强子哥在路畔大着嗓门喊道。

“强子哥啥事?”在这里出门基本靠走,通信基本靠吼,这些日子辜子晟也锻炼的能聘美男高音了。

“你下来吧,是镇上的秦管事让人跟着来咱村里,说是找你有事。”

今儿早上他和东子送韭菜,秦管事就让这个小林牵着马跟着他们一起走,具体啥事他也没细问。

“就下来了。”果然看见了一匹棕红色的马,精神抖擞的在路边吃草。

赶着走了,他们得赶紧去自家地里干活呢!

“辜先生,我叫林木,别人叫我小林,公子让我把马送来了。”应该是常年累月在外面跑,经年累月的晒着,皮肤黝黑,人看起来精干,踏实是个好手。

“小林,叫我晟子就行,你要是不忙的话跟我回趟家,帮忙给昭哥带点东西。”这话也不完全是借口,马都是人送来的,投桃报李总要报的。

正巧那天村里的老猎户拿几只兔子跟他换了一些酸豆角和泡菜。

据说是听小喜他们跟小伙伴炫耀的,他家就自己一个人,大男人一个也不会做饭,一听这话带着猎物就上门了。

李平说过,当年他爹病重,还是路过的老猎户看见了,让人喊了他回来,又帮着跑镇上请了大夫,他爹才能挺过那段时间。

大多数时候都住在山里,在这也没地,幸亏有一身好武艺傍身,又是独门独户,才吃穿不愁。

回家给王子昭带了两只肥兔子,也给小林装了些酸豆角和萝卜泡菜,都是下饭的小菜,方便携带适合出门在外的人吃。

“地里活多,就不留你吃饭了。”有了马他们今天就能把苞米拉回来了。

道过谢就背上东西走了,在来的路上还想着不知道公子看上他哪了,见着了就明白原因了,这男人实在不像个农家汉子,分寸拿捏的巧妙。

这边辜子晟也没耽搁,装了一葫芦水和一些萝卜泡菜给马套上板车,拉着下地了。

“王老板让人把马送来了,这马真精神!”

“好大,比牛还高还大。”在孩子的眼里最大的就是牛了,他们没见过其他更大的家伙了。

“小喜,不敢到跟前,马踢人的!”胆子大的很,这小子啊!

“小安,看着弟弟妹妹,不要靠近马。”

大干了一天,两亩多的苞米总算给收完了。

他还从没干过这么大强度的活,要是刚来那会,估计现在已经累瘫了。

人类的潜力果然是无限的,他们还有力气连夜把苞米拉回家剁在院子的东北角,高高的摞着,这下就是下雨了,他们也好顾就。

还好院子够大,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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