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兔 > 虐心耽美 > 世界大同 > 七 赌斗 2

丹朱之前还在疑惑火麟兽怎么会跟庚辰在一起,现在见他也能发出火焰,心中瞬间明了。不过越如此他越想把火麟兽据为己有,立即道:“怎么赌?”

“很简单,既然咱们都用火,那就用最拿手的火焰打一架。”庚辰道,“不过能攻不能躲,也不能使用武器,只能凭各自的火焰之力攻防,如何?”

“舅舅,这小子耍诈呢,别相信他。”

商均见丹朱有些意动,立即在旁边劝阻,旁边的黑衣中年也道:“少主,既然已是囊中之物,又何必再冒那个险。”

“我若连这个赌约都不敢接,即使得到火麟兽它也不会服我,到时候还是麻烦。”丹朱轻轻摇了摇头,又傲然道:“再说一个半大孩童,有点火力又能奈我何!”

两人见丹朱一副智珠在握的模样,知道多说无益,于是都没再多言。

丹朱一指火麟兽和山魈,向着庚辰微微一笑:“好,咱们就用你身边的火麟兽和山魈做赌注,我若赢了,它们以后归我;你若赢了我再不提此事,而且你以后永远都是我丹朱的座上宾。”

“君子一言!”

“驷马难追!”丹朱傲然道。

白灵见庚辰信心满满,火麟兽被做赌注了也是一副无所谓的神情,似乎认定庚辰会赢一般,心中好不惊奇。低声问庚辰道:“小哥哥,那可是恐怖的火神焰,沾上就很难灭掉,你真有必胜的把握?”

“必胜不敢说,不过我绝不会输。”庚辰自信地道。

白灵见他说得如此自信也就没再多问,想了想高声道:“口说无凭,丹朱少爷若真有诚意,咱们去东边娲皇宫,让地皇她老人家做个见证。如何?”

丹朱刚要答应,黑衣男子赶紧低声劝道:“少主,一旦神灵介入,万一有什么不测想改变就难了,咱们没必要冒这个险。”

“康济,看来你对我还是没有信心啊!”

丹朱笑着看了黑衣人一眼,黑衣人神色大震,急忙分辨道:“少主明鉴,康济绝无此意。”

“行了,我爷没有怪罪你的意思。”

丹朱最头疼的是白灵,见他不插手又怎会不同意。拍了拍那叫康济的黑衣男子肩膀,吩咐商均回去准备祭祀之物,他自己引领众人向位于东街的娲皇宫走去。

娲皇宫呈长方形,背北面南耸立在三层黑色的石阶上,给人一种肃穆庄严之感。

正殿前的石壁上有两幅巨型浮雕壁画,左边的壁画中心是一个人身蛇尾的丰丽女子,双手抟着一块泥土,脚下的人形泥偶落地后即刻化成真人的模样,正是女娲造人的传说;右边的图画中一个人身蛇尾的女子双手捧起一块巨大的五色石,正在往天空中一个不停漏水的巨大窟窿里堵,女子背后还有一座拦腰折断的高山和山脚下白茫茫的洪水,正是女娲补天图。

整座娲皇宫高大恢宏,中间大殿里有一尊一丈八尺高、由汉白玉、黄金和象牙雕成的女娲像。只见她头戴九龙朝天冠,身穿七彩凤羽衣,蓝裙长裾,麒麟牙佩在身侧。象牙雕刻的脸孔、手脚细腻光洁,一双炫紫色宝石镶嵌的眼睛灼灼发亮,活脱脱一个地皇立在那里,让人见之心中不由自主地生出敬畏之感。

不久商均也把祭品带到,丹朱在殿前亲自斩杀了青牛、红马和白羊献上,祭司叽里咕噜地说了一番祭词后丹朱和庚辰一起跪在雕像前:“地皇在上,今日我伊祁丹朱/苏庚辰,和这位苏庚辰/伊祁丹朱朋友赌斗一场,胜者拥有火麟兽,败者绝不再纠缠此事,请您老人家做个见证。”

一番叩拜后两人来到娲皇宫前一座巨大的广场中央,丹朱向数丈外的庚辰一笑道:“庚辰小友,水火无情,一会实在撑不住最好早点放弃。火麟兽虽好,为此落个重伤或丧命就不值得了。”

“你也一样。请!”

“远来是客,还是你先请。”

庚辰见丹朱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于是也不再客气,抬手挥出一道数尺长的赤红火焰,直向丹朱攻去。

丹朱见火势平常,速度也是不疾不徐,知道是在试探自己,于是同样也挥出一道红色火焰。两火相撞瞬间嘭地一声炸裂开来,余势化作一道道火流星四散飞落,场面煞是好看。

“小心了!”

相互试探了一番丹朱率先发力,一声示警终于使出了太子长琴传授的火神焰。

庚辰早就在防着这招,一见赶紧飞出一道赤焰相抗。见甫一相接就被火神焰吞掉,于是也不再留手,只见火光一闪,一道明黄不黄、白不白的怪异光焰直向火神焰撞去。

两火相撞再次轰隆一声炸开,火浪乱流在空中四散飘舞,数十丈外的白灵都能感受到一**炙人的热浪,赶紧再次向后退了一段距离。

丹朱知道世间常见的火焰有四种,分别是金色的太阳精火、白色的纯阳真火、朱紫色的红莲业火和红色的南明离火(火神焰虽然独特,也只是南明离火的一个分支),却从来没听说过这种黄白相间能和火神焰匹敌的怪火。一时也不攻击了,惊奇地看着庚辰问道:“你…这是什么火焰?”

庚辰也被吓了一跳,因为他明明记得自己的火焰是金黄色的。只是这时越神秘越好,自然不会向丹朱透露实情,反而装出一副淡然的神情:“火神使的是火神焰,庚辰使的自然就是庚辰火了。”

“放肆,你是什么东西,也敢跟火神相提并论。”

火神祝融是太子长琴之父,丹朱的师祖,丹朱见庚辰竟然敢


状态提示:七 赌斗 2--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
http://www.520dus.com/txt/xiazai1876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