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兔 > 古代耽美 > 古穿今之自投罗网 > 分卷阅读135

几天的假没问题,时间长了自然会让人不满。

晚上在微信上聊天,唐景初听到许含光的抱怨时,忍不住想起了唐馨临走时的警告。

她始终还是不放心,最后没忍住叮嘱了一句,“就算结婚了,你们两个也小心一点。既然要上春晚,身体上就不能有任何问题。”说完之后还非常意味深长的扫了她的肚子一眼,让唐景初充分的领会到她这番话中的意思。

不愧是亲姑姑。

……

假期即将结束的时候,赵岚终于过完了婆婆的瘾,放唐景初离开许家。

许含光本来还想抓紧最后的时间亲近一番,却不料唐景初扔下一句“有事”,就直接走人了。

他只能惆怅的打包行李,继续去参加比赛。

一周之后,两人回到北京参加中网,这才重新见了面。但比赛过程中,许含光当然也不敢胡来。毕竟上回温网的教训还历历在目,中网又是除了年终总决赛之外今年最后一站重量级比赛,经过了一个赛季之后,体能消耗本来就很大,他自然不敢再给唐景初添乱。

倒是唐景初一见面就递给了他一个盒子,“这个给你。”

“什么?”许含光有些茫然的接过盒子。能够收到礼物当然很高兴,但不年不节,又没个说法,忽然送了礼物,不免让人摸不着头脑。

不过总归还是高兴的多。

所以许含光很快回过神来,问,“可以拆吗?”

当然可以。唐景初来这边的时间长了,又经常世界各地的飞,而且结交了几位国际友人,也习惯了这里的风俗。再说,她送的东西,本来也是要当面的。

许含光先打量了一下盒子。就是一个普通的礼品盒,造型狭长,大概有三指宽,巴掌长,看起来非常小巧,应该是比较贴身的东西。

揭开盒盖,眼前便划过了一抹银色的流光。许含光定睛一看,原来是一把小刀,或者应该说是匕首。

刀柄和刀鞘都是银色,但许含光觉得应该不是纯银,看上去更坚硬厚重。上面没有任何装饰,只在刀柄处顶端刻了一个唐字。

许含光没有犹豫,将匕首拔了出来。薄薄的刀刃上仿佛附着了一层霜雪,看上去锋利至极。即便是在日照之下,刃上也只有一抹暗淡的光华流转,然后归于沉寂。若是在黑暗之中,更是隐于无形的杀人利器。

他轻轻挥了一下,只觉得稍微靠近,肌肤便能够感觉到微微的凉意,令人汗毛倒竖。

绝对是一柄利器。

男人对武器有种天然的爱好,虽然只是一把袖珍的匕首,但看上去绝对是珍品,何况还是唐景初送的,许含光自然十分喜欢。仔细的欣赏了片刻,才问,“怎么忽然想送我东西?”

“戒指的回礼。”唐景初抬手示意了一下,“或者也可以称之为定情信物。”

在考虑送什么东西给许含光的时候,唐景初也费了不少脑筋。最后还是决定自己制作一样武器送给他。原本是要做暗器的,但考虑到那些东西平常很少见,最后做了这把匕首。为此她特意飞到河北去找了之前结识、委托对方打造武侠小说中各种刀剑的大师,在那里动手做了这把匕首。

因为时间仓促,锻打的次数其实还是不够。但考虑到许含光应该不会使用,只是作为观赏和装饰所用,也足够了。

至于匕首的样式,正是唐景初从前的随身武器,也是她赖以在江湖上辗转周旋,没有内力却无人敢轻视的真正原因。

暗者藏也,唐门暗器能称天下无双,可不只是在远处扔一下作为辅助就算了,近身武器同样不少。正因其变化多端,难以揣测,防不胜防,所以才令江湖人忌惮至此。

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

这就是唐景初,即便是定情信物,也做得杀气腾腾。

作者有话要说:  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

这一句是李白的诗,感觉特别特别的爽!

古时候很多读书人身上都有种侠气,不过唐朝时这种风气尤重,整个社会都是如此。所以公孙大娘舞剑器才会“观者如山”。

即使到大部分官员都很孱弱、出入坐轿的明朝,也还是有很多读书人既能治理地方也能上马杀敌,比如王阳明先生和他的好几位弟子。

第78章

毕竟是在中国, 唐景初和许含光也算是半个东道主,所以各种活动, 自然也要积极参加。

而就是在这个时候,媒体从唐景初身上发现了端倪。

她左手无名指上居然戴了戒指!

于是媒体开始疯狂的回忆之前这枚戒指是否出现过, 不过答案却十分模糊。毕竟唐景初很少出席活动,而比赛的时候也基本不会佩戴这种饰物。不过毕竟是专业人士, 只要下定决心,总能找到一些端倪。

一家媒体将唐景初今年以来出席过的活动照片都找了出来, 仔细对比,最终得出结论, 至少在美网之前, 她手上还没有这一枚戒指。

唐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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