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兔 > 古代耽美 > 挽住流云归 > 分卷阅读77

你的。”她眼珠转转又道:“昨天那个印第安姑娘跟我说,她看上你了,要把你带回去压寨,我答应把你卖给她,卖了一万比索。”“一万比索,兑换成人民币才一千多块啊,你也太黑心了,一千多块你就卖老公,卖一晚还可以,卖一辈子太亏了。”周墨顺着她的话调笑。

和男人斗嘴就是这点不好,他们通常脸皮厚,死皮赖脸的什么话都敢说,女人在这种情况下总有矜持的说不出口的话,静雪有点后悔跟他开玩笑,讪讪的回过头去不答话。

太阳出来了,粉红色的光辉映照在雪山顶上,仿佛霞光万丈,静雪贪婪的欣赏美景,忘记了寒冷,喷薄的旭日冉冉升起,刺眼却明亮的光线带走了大地最后一丝阴霾。

开始登山了,百内国家公园里百内塔主峰像一个巍峨的巨人,迎接着一群群异国来客。“膝盖不疼了吧?”周墨想起静雪膝盖上的擦伤,关切的问。静雪摇摇头:“没事。”“没事就好,疼的话一定要告诉我,马虎不得。”

爬到半山腰,静雪就累得上气不接下气,接下来的行程几乎都是周墨把她拽上去的。登顶的那一刻,静雪已经累得没有一丝力气,坐在山峰上休息。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就是这气势,你看远方,巴塔哥尼亚平原多么辽阔,这里是与天堂最接近的地方。”周墨站在山峰上临风而立,张开双臂拥抱前方,豪情万丈。

不羁的安第斯雄鹰翱翔长空,静雪望着这一切,泪水潸然而下。曾经那个许诺要陪她来旅行,一起领略巅峰滋味的人,他如今身在何方?

周墨回头,看她满脸是泪,以为她是激动,调侃道:“哭什么呀,被大自然的壮美惊呆了吧。”静雪站起来,轻轻解下脖子上的红围巾,扔在风里,围巾很快随着风飘远。晖晖,我体会到攀越巅峰的幸福了,可是你在哪里?我好想你,好想好想你。

周墨看了她一会儿,忽然明白了她的心境,默默的陪在她身边。像是想起什么,他取出相机,搂着静雪自拍了一张。“咱俩也算是到此一游了,怎么着也得留个纪念吧。”周墨打趣道。静雪酸涩的向他耸耸鼻子。

从国家公园出来,他们坐车回城里住宿。谁知道车半路抛锚,耽误了行程,他们只好步行回城里。

“你一个女孩子为什么要独自出来旅行呢?”周墨问了一个他早就想问的问题。“我从小就渴望到各地旅行,也许是我爸爸遗传给我的血液里有漂泊的基因,旅行能让我忘记烦恼。”旅行这几年,静雪有时会想起她爸爸弗朗索瓦,也许他们父女在骨子是一样的,都喜欢到处流浪。

然而更深层的原因是,她不愿停下来,为了她深爱的那个男人,她把自己放逐到世界尽头,也许这一生注定漂泊到老、漂泊到死,只有这样才能救赎心底的罪恶,将来进了坟墓有一个纯净的灵魂。

“你呢,也是因为喜欢流浪?”静雪主动问他。和他接触的越久,她越能感觉到,他见多识广,曾受过良好教育,言语虽然放诞,举止却不粗俗,吃饭从不狼吞虎咽,指甲永远剪得干净整齐,牙齿洁白,却不知为什么他要这样四处浪荡。

“我喜欢这种在路上的感觉,我天生不是一个安分守己的人。就像你说的,有漂泊的基因。”周墨向静雪淡淡一笑。那一瞬间,静雪觉得他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

到达最近的村庄已是深夜,两人坐在路边休息,静雪翻遍了所有口袋,也没找到多少钱,问周墨:“你身上还有现金吗?”“没有多少了。原本打算回城之后去银行取钱,谁知走到这鸟地方,连个自动提款机也没有。”周墨也翻遍了口袋,沮丧的说。

“难道我们要在马路上睡一夜?”静雪懊恼不已,肚子饿得咕咕叫。周墨道:“有什么办法,所有旅馆都要先付定金才能入住,我们的钱又不够,只能等明天银行开门。”“刷卡也不行?”静雪眼巴巴的望着周墨。

“问了几家,都没有p机。”“不会吧,这里也不算落后,怎么会没有s机。”静雪抱怨的嘟嘟小嘴。周墨看她一眼,指着不远处:“你看看,这村子很小,统共也没几户人家,有也不过是简陋的家庭旅馆。”

“我饿了。”静雪耷拉着脑袋,无精打采。周墨把胳膊伸到她面前:“实在饿极了就把我的手当成羊腿啃了吧。”静雪抓住他的胳膊,当真咬了几口。“喂喂,你这疯婆子,你真要吃人啊。”周墨被咬的直叫唤。静雪松开手,捂着肚子倒在他身上。

“真想填饱肚子就得听我的。”周墨脑筋转转,想了一个馊主意。静雪猛点头,表示听他的。周墨随便在路面抹了一点泥在静雪脸上,让她的脸色看起来更难看。静雪肚子饿极了,不知道他想到了什么主意,却也只能跟着他走。

作者有话要说:天气热,大家注意散热别中暑啊(*^__^*) 嘻嘻……

像朋友一样告别

两人敲一户人家的房门,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太过来开门。周墨忙把静雪搂到面前,向老太太道:“打扰了,夫人,我们是过路的旅行者,车坏了回不了城。这是我妻子,她怀孕了,一天没吃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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