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兔 > 经典耽美 > 穿成总裁的初恋 > 分卷阅读121

她能看见喉间震动:“抛开所有光环,我跟唐咪不过是很寻常的一对恋人,会吵架,会分手,很奇怪吗?”

……不,一点都不奇怪。

唐咪眼睫毛动了动,四周是一片灯影,细碎光影里,男人简直帅气得可以上天。

寻常的,又不同寻常的…

她的心噗通噗通跳了起来。

会所近在咫尺,在保安与保镖们的合力下,唐咪毫发无损地突围成功。

东皇娱乐与船王大手笔地将陌上整个会所租下,作为订婚酒宴,香槟与西式餐点随处可见,衣香鬓影里,当红roll乐队在舞台唱慢歌,唐咪提着裙摆,捋了捋鬓角:

“没乱吧?漂亮吧?”

程昊替她将衣领往上提了提,没吭声。

唐咪将衣领归正:“别弄,该不好看了。”

她是万分在意所谓出场那一瞬间的气势的,女人嘛,尤其是争奇斗艳的场合,绝对不能输。

——尤其是不能输给秦思思。

殊不知,宴会场所,无数双眼睛,明里暗里地扫过两人。

男人看的,是唐咪的脸和身材,整一条黑裙,什么都没露,只有腰间一条细带,束出纤纤细腰,偏偏唐咪身材好,前凸后翘,典雅与保守下,是极端的让人想要撕裂的yù_wàng。

而女人,看的,则是程昊这个人。

她们喜欢他的脸,却更爱他兜里的金钱与地位。

这绝对是场中最闪耀的一对。

林智斌端着香槟,出神地看向入口处,杜丽扯了下他手中的高脚杯:“今天订婚,好歹遮掩一下。”

他嘲讽地看着她:“你也看上她了?”

杜丽男女通吃,两人在相亲时就彼此通过气,她帮他度过难关,而他,负责帮她骗过父亲,当然,要是能生下一男半女,就最好不过了。

“错了,我两个都喜欢。”

杜丽揽着秦思思,轻轻啄了她一下:

“小思思,你喜欢那个?”

秦思思赧然:“程总有意中人了。”

“怕什么,我帮你抢过来。”

杜丽拍了下她,随手拿过wr手里的威士忌,牵着林智斌手,朝程昊两人走去,“程总,稀客。”

“您父亲正好跟我父亲在楼上与一群叔叔伯伯们聊天,这位是唐小姐吧,要不……一块上去?”

第64章 程父

陌上会所。

唐咪一手挽着程昊, 一手提着裙摆,踏上罗马柱旁的旋转楼梯。

宴会的主人在前面引路, 唐咪略走慢一些,压低声问旁边人:

“我记得,你以前跟我说过, 你爸不在了。”

翻遍所有记忆, 唐咪万分确定, 书中一丝一毫都未曾提及过程昊的这位父亲, 这样想来,他从前叫何昊正:这个细节书里也是没有的。

书中世界围绕着女主转,无关紧要的细枝末节能略则略, 当省则省,按这个原则来看,改名确实无关紧要——

可程昊的父亲, 这样重要的一环,不可能会略过。

那么, 是不是存在着另一种可能——

所谓的狗血小言, 也不过是短时记录,结局未必是真结局,所有的世界,不过冰山一角。

“在想什么?”

程昊瞥了她一眼,抬头看向前方, 大理石台阶被擦得锃亮, 转角处的墙壁挂着同一位西方新锐画家的作品, 整个会所充斥着金钱与权势的味道。

“我以前是这么以为的。”

他说。

“所以,其实你改姓,是认祖归宗了?”

唐咪脑子里流窜过无数八点档狗血剧情,比如初恋女友遭棒打鸳鸯带球跑,比如为爱自愿当三,最后惨遭抛弃等等。

“算是。”

程昊喟叹。

“所以你的正恒……”按照男主角定律,新认来的爹必定是剁一跺脚,整个国家都能抖三抖的大人物。

富二富三代,or权二权三代?

如果靠着祖荫,短短几年内将公司发展成现在规模,有私人岛屿,还是可以理解的……

“想哪儿去呢?”

程昊笑了笑,“上市前,我与父亲谁都不知道彼此的存在,至于后来,等你看到,就明白了。”

程昊卖了个关子。

唐咪一肚子的好奇全掐灭在了当场,要不是场合不对,她一定掐着他喉咙让他一五一十地交代。

不过等她看到程父,唐咪确实明白了。

“到了。”

杜丽停下脚步,与林智斌一人一边让出位置。

包厢是与一楼截然不同的装修风格,紫檀木、梨花椅,新中式装修,连同围坐喝茶的老人,都像带着穿透岁月的力量,猛然扑入眼帘。

唐咪一眼就认出了程昊的父亲。

黑色唐装,头发剪得很短,身条颀长,坐姿如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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