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兔 > 强强耽美 > 喜气烊阳(重生) > 分卷阅读95

救我了,阿爹一定会保护阳阳的。”

洛初雁抱着她软软的小女儿,只觉得时间不够,嘴里嘱咐着沈之瑶,事无大小,巨细无遗。

沈毓宁不舍地看着自家小妹,阿爹阿娘偏心,他又何尝不是最喜欢这个小丫头,他把沈之瑶悄悄拉到一边,小声说道:“妹妹,你可要好好的,千万别被有心的给骗了去!尤其是那些看起来柔弱的,实际上心思都是狠的!”

沈之瑶知道沈毓宁在说易昭烊,没接这个话茬,专心的和沈毓宁趴耳朵:“哥哥,我有一件事儿想拜托你。”

“什么事?”

“之前我们出去的时候,顺手剿了一群匪盗,那些人还算有些良知,在我们的感化下想去参军,若是有人带着我的信物,哥哥可把他们收入军营,看看资质。”

沈毓宁脑子里无数个问号,还是点了点头:“知道了。”

沈之瑶还是有些不放心:“哥哥也注意一些,可别放进什么不该放的人。”

沈毓宁经过这次的事情也知道有人想对沈家不利,他自然会小心万分,听见父亲来催,他揉了揉沈之瑶的头:“阳阳,一切小心。”

沈之瑶笑了笑:“哥哥,我等你得胜归来,给我娶个嫂子回来呢。”

“呸,又乱说!”

“沈姑娘。”细微的声音从沈之瑶的背后传来,沈之瑶回头一看,笑着打了一声招呼:“苏姑娘怎么这么早就到了这里来?”

来人正是小迷妹苏薄荷,她红了脸,把手中的荷包塞到沈之瑶的手里,又匆匆的跑了。

沈之瑶拎起荷包一看,嚯!

那荷包上绣着的盘盘翠竹,生机盎然,平地而起,傻子都知道是送给谁的

沈之瑶把荷包塞给沈毓宁,大笑道:“你可要快些回来啊,这里有人等着你呢,玉竹兄!”

沈毓宁的脸上带着一片绯红,匆匆把荷包塞进了自己的口袋,弹了她的脑壳:“没大没小,哥哥的字也是你能这般瞎喊的!”

沈逸苍就要启程,临行前他颇有深意地看了一眼易昭烊:“阳阳就交给你了,可别让我失望。”

易昭烊作揖称是,两人视线相交,彼此都在对方眼中看到坚定。

彼时天才蒙蒙亮,乌云遮住才透出亮光的太阳,踏踏马蹄声从耳边掠过,逐渐消失,一地尘埃落定,新的一天,又要开始。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哈我记得评论有一个小可爱的脑洞是大哥和薄荷在一起了,事实上我也是这么安排的,至于他们俩是怎么看对眼的,我们番外见。

再一次地感谢各位的收藏评论,谢谢你们让我有了坚持的动力,爱你们。(づ ̄3 ̄)づ╭?~

以后要发奋学习评论回复可能不及时,但是我一定会回的么么啾!

接档文《拯救烂桃花大佬(快穿)》了解一下?

小剧场:

易昭烊:我万万没想到,你千方百计竟然是想给阿瑶当嫂子。

苏薄荷:呵,男人,还是太年轻了一些。

被攻略的沈毓宁沈之瑶:我觉得沈家要完。

☆、清歌

送走了沈逸苍, 沈之瑶和易昭烊无聊地在凤陵城中瞎逛, 街上的小贩起了早, 笼屉里冒出蒸蒸地热气,沈之瑶带着小公子在一家包子铺坐下, 声音中难得带了几分愉悦:“真不知道那苏家姑娘什么时候瞧上了我哥哥, 啧啧啧, 看来我哥在凤陵城的这几日,过得挺不错啊。”

小公子听到沈之瑶这么说, 刚刚的那股子醋劲儿才消了下来, 沈毓宁在凤陵城里受到小姐们欢迎, 走到哪儿都有姑娘朝着他丢帕子, 他们俩受不了,干脆再也不和沈毓宁同行了。

对于爱看热闹的沈之瑶, 着实错过了一场大戏。

热腾腾地包子上来, 沈之瑶吹了吹,一口咬了下去, 香味散在鼻尖,从唇齿之间悄悄划过,易昭烊瞧见小姑娘吃的眼睛都眯了起来,手不自觉地揪了揪沈之瑶的鼻子。

爽爆了!

沈之瑶给了易昭烊一个白眼, 两个人吃完包子, 城门大开,来往的人络绎不绝,人群之中, 一位白衣女子蒙着面纱,接受了检查之后,迈入了凤陵城的大门。

易昭烊第一眼只觉得这姑娘眼熟,后来才想起来,这不是宋少风的小妾吗!

白衣姑娘的名字叫做清歌,这清歌本是带着父亲来到凤陵,谁承想父亲在途中出了意外,清歌带着父亲的尸体,在凤陵城中卖身葬父,被出去巡游的宋少风瞧见,宋少风帮助清歌埋葬了父亲,跟宋少风回了家。

可他记得清歌还有一段日子才能到这里,难道是宋明熙的手笔?

想起宋明熙贼兮兮的贱笑,又死活不肯说出自己到底会怎么对付易家,易昭烊就知道清歌这件事,就是宋明熙做的。

至于为什么选择她,易昭烊清楚的很。

这个清歌可不是一般贪图富贵的白莲花,弄得宋少风的后院每天鸡飞狗跳也就算了,她还口口声声地说她们是真爱,谁若是说她一句,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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