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兔 > 虐心耽美 > 水不暖月 > 第0015章 一锤定音 抬大山大锤术
用,英雄有用武之地,岂非就是人生快事

这样的快事,你能说不是一种快感吗?

如果我们把快感的来源仅仅局限在性上,那是不是太狭隘了?

4

场景回到豆腐堰,父亲打我那一巴掌。

父亲的大手举到至高点,仿佛盘旋了一下,一个俯冲,闪电一样击了下来,“啪”的一声,刚好在我光媲股上炸了开来,炸得恰到好处,使那一声脆响令快三岁的我,刚好能知道羞耻。

父亲打我们的高明之处就是要我们知道羞耻,而不是要我们记住疼痛。疼痛忍一忍就过去了,而羞耻是终身的记忆。

父亲把打和骂的手琺与他打大锤一样达到了出神入化。

捱打的是媲股,羞红着的却是我的脸,我知道错了,楞楞地望着父亲。

老矮子还在水中傻着,他根本就没有半点心思要惹得我捱打。

父亲的手又举了起来,他的举手投足都有着极高的风范。老矮子在水是大喊:“嫑打了!怪我!”

父亲不会浪费手式,那是为劳动而生的手,我已经知羞了,他就不必再打一次。

父亲的手平举,厚实的掌心横开在我的视力最佳处:“知耻而后勇,勇是种勇力,也是种勇智。来,我写一个字,只写一遍,你就要写出来,要是写不出来,我就把你丢下去,要何叔叔吐你一肚子的口水。”

不知道父亲是突然间心血来潮,有了灵机还是别有预谋,别有想琺。父亲就用他的食指在他的左掌心写下了一个字。那个字很复杂,只有食指画过的轨迹,父亲写得很正楷,就像他的为人。没有字迹出现,照理说我是不可能写得出来的。

但我就是与这个字有缘,可能是前辈子就会写,总之我的小手在父亲的大手上准确无误地把那个字写了出来。我此生的第一个汉字,就这样会写了。我是先会写,后才会认的。

这次之后,我再也没有忘记这个字,连带当时的一切,就是因为这个字而深入了我的脑海。别的小孩一定没有这样的机缘。

5

我从此就与文字结缘。我的启蒙老师,正是父亲。我十二岁上就能对有所建树,就是开始于这一霎那。

父亲的妙手启开了我的灵智,父亲的手段和动作都很高妙,仿佛诗人灵悟新诗,妙不可言。

当我第三遍将这个字准确无误地写出来之后,父亲说:“记住,这是个席字,席子,酒席,主席的席。”

这个最早陪伴我的汉字,以后被我咀嚼出许多字典里所没有的内函和外延。又许多年后,我才悟出父亲当时教我这个字,又是在豆腐堰,又当着老矮子的面,其实也是与当时的老矮子大有关联的。

把我胖揍了一顿,父亲反而对着老矮子哈哈大笑:“何曾精,吃了我儿子有口水,总该开窍了吧”

很少很少有人喊老矮子的大名。何曾精这几个字,在忧乐沟已经快被忘记了,但老矮子却大名鼎鼎。

顿了一顿,父亲又说:“其实呀,喝了我儿子的尿,好处更大,是你自己错过啰!”就这两句话,爱信不信就随意了,反正这是在囋言子嘛。

第二天到了晚上,我家炖了一大锅猪蹄,刚刚端上桌,父亲手下的石匠伙袁二哥就兴匆匆地跑来,还没有进门就大声喊:“幺舅舅,幺舅舅,今天工地上出怪事了!”

父亲大喜,他是最喜欢吃饭添客了,犹其是这位,他常常来给家父通风报信,使家父即使不能分身去石场,也能对那里的状况有所了解。他几乎每次来都刚刚好赶上饭点,还每一次来都有好东西吃。妈妈说就是他年三十晚上洗脚洗得干净,这样的人走运,就连招待他的人家也会粘光的。

妈妈赶紧去加菜,七岁不到的哥哥也兴致勃勃地去帮厨,我们仨人并不等,就开吃。这一餐我也有记忆,父亲和袁二哥一边吃肉一边喝着用烂红苕换回来的烧酒一边摆龙门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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