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路是回京的近道,就是不如官道平坦,周围的树木太多,而且路也不太平坦,那时还有个小村落,依附京城过的还算不错。

说起来,这条路,还是我当年随那位太祖皇帝带兵打进京城时走过的,不知道这条路前边改道了没有。

路并不大好走,所以跑马赶路的人自然不会走这条路,不过我觉得照我这速度,走这条小路总比走官道回去的快。

只不过,我就是这么慢悠悠地回去,这路上也不顺溜。前面改没改道我不知道,反正,我现在遇上了一群……呃,这让我怎么说?难民?不像,因为他们正举着刀看样子是想打劫。土匪?也不大像,穿的太破,这群体型勉强算得上大汉的人舞刀的模样,这是我见过战斗力最弱的土匪了。

大概是一批难民过不下去了出来打劫吧!

在天子脚下打劫?唔,大概也没什么危险,遇到心情不好的我才是危险。

不过,既然是难民,我自没打算难为他们,我这辈子,见过最多的就是难民。

我骑在马上没动,只是淡然的笑了笑,看着他们张牙舞爪地向我叫嚣。

“把身上的钱都交出来,放你一条生路。”领头的一个大汉朝我吼道。

如果真是这样,那就好了,我很痛快的从善如流,虽然身上没带什么银两,但是光身上的这些金首饰也能值不少钱,于是,我还是抬手从头上取下金钗。

说起来也是巧,因为我心血来潮挑了这件衣服,所以今早闵娘全给我戴的金步摇和金钗,配上金流苏的耳坠,我一直觉得很不错。

今日这些土匪碰上我,还真是运气,要不然,照我以前的装扮,他们恐怕只能打劫到一支玉簪。

不过,事情向来没有这么简单,我取下了头上的金钗和金步摇,那领头的大汉忽然看上了我的马,咄咄逼人道:“还有这匹马,你下来!”

我面色一凛,抬眼如炬看着他道:“我身上的首饰都可以给你们,但是这匹马不行。”

这匹马是我哥专门给我准备的,自然是好马,金首饰好打,好马可不好求,属于我的好东西,我自然不会轻易让出来,金银这种东西,给了就给了,反正我以后还会有。

再说了,我要是把马给他们了走着回去,还不得让我哥笑死。

我底气十足的拒绝似乎惹怒了他,这些大汉显然不满意,威胁我道:“不给,别怪我们不客气!”

其实我没打算跟他们计较的,就算是他们觊觎我的马,最起码,到现在为止,我在心里还是给他们留了一条生路的,只可惜,旁边有人在扇风点火,“老大,这娘们长得挺漂亮的,要不然,一起劫回去给小的们尝尝鲜。”

旁边还有人附和,“就是就是,老大,你看她身上穿的衣服,镶金边的,肯定也很值钱,衣服都扒了,你觉得她还有脸回去吗,直接带回去得了。”

我握着金钗的手一顿,好笑地看着他们,淡声道:“你们是哪个山头的?懂不懂打劫的规矩?”

“打劫还有个屁规矩,赶紧给老子下来,你这细皮嫩肉的,老子不想多一刀,等会儿上的时候影响弟兄们的心情。”

“哈哈哈哈!”我面前的这些人都笑了。

然而,我也笑了,笑他们天真,黑吃黑也需要实力的,像他们这种勉强附在实力末端的人,不是等着送死么?

“听见没有,给老子下来,别逼老子动手!”

呦,还等不及了?看着他们色眯眯地眼神,我很有风度的勾唇一笑,一只手将金步摇重新戴了回去,另一只手腕轻翻,金钗在手里翻了个个儿,手臂轻轻一挥,金钗已经从我手中飞了出去,转瞬间直中第一个提议要带我回去男人的喉咙。

只见他直挺挺的倒下了,我唇边还是挂着温和的笑意。

“你,你竟敢……”

这帮人做土匪也不合格,就这么一招就被我吓得说话都不利索了。

我随意的拍了拍手,微笑道:“你们这帮人,实在是单纯的很,要不要我教教你们,真正的打劫是什么样子的?”

我向来不喜欢用言语教人,所以只能……不多废话,我直接翻身下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抢走了为首大汉手里的刀,我有刀在手,这帮人就一点花架势对我而言毫无还手之力,我正好憋了一肚子火自然不会手下留情,所以半个钟不到,地上已经躺了十多个男人,我既没留情,自然也没给他们留气儿,一刀的血,我依旧顺手一甩,一道血痕便出现在了不远处的一棵树上。纤手一挥,反握刀柄,手臂一甩,“咄”的一声刀便插在了血痕的顶端。

说实话,如果他们没有觊觎我的底线,我大概还不会动刀。

重新翻身上马,踩过这些尸体,我依旧向京城走去。

至于金钗,沾了别人的血迹,我并不打算再要它了。

说来这些人倒也是可怜,不过他们可怜不是因为我杀了他们,而是可怜在他们的贪心。

贪婪二字,才是杀他们的利器。

回到将军府后门,将马拴好,重新喂了些草料,打理了一翻,我才往自己的院子走去。

因为懒得听府里的下人打招呼,于是我便飞身上了墙头,打算走上面。

到了我自己的屋顶,倒是一时没急着下去,此时阳光也只剩下黄色,没有多少温度,我坐在屋顶上看夕阳。

昏黄的阳光恋恋不舍地正在往地里挣扎,倒是让我想起了一句话:美人迟暮。

这种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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