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兔 > 重生耽美 > 江湖遍地是土豪 > 第104节

一堆人一唱一和,将“去王城纯属意外决定,完全没有事先预谋”这个主题顺利传达给现场其余人——其实主要是风云烈。

“这个时节倒也适合出游。”风云烈也道,“夏末秋初,景致好天气也好。”

“嗯。”沈千凌往他身边坐了坐,“方才话说到一半,现在继续?”

“一半?”风云烈想了一下,才笑道,“公子是说玉剑之事?是先前家父无意中得了一块古玉,若落在其余人家,估计会用来雕刻佛像之类,但既是落在了拜剑山庄手里,自然便用它雕刻了一把剑。虽然算不上真的武器,不过轻巧又华丽,公子若是喜欢,我回去后便派人送过来。”

“真的送给我?”沈小受不好意思。

“一把剑而已。”风云烈笑道,“公子不必客气。”

“那我也送些礼物给你。”沈千凌拍板,“我亲自送去拜剑山庄。”

此言一出,现场所有人都被震了一下,亲!自!送!

拜剑山庄是走了什么狗屎运先是坐主桌也就罢了现在居然还要让沈公子亲自送礼物亲自啊亲自!

根本受不了。

“亲自?”风云烈闻言一愣,“公子说笑了,这在下如何担待的起。”

“又不是特意送去。”沈千凌笑眯眯,“我们马上要去王城,原本也要路过拜剑山庄,顺道而已。庄主也不必再特意差人送玉剑,到时候一道取了便可。”小厚脸皮非常萌,主动要礼物这件事,让人忍不住就想捏捏脸!

顺道也很值得羡慕嫉妒恨好吗!其余人纷纷握拳。

“……”这句话显然在情理之中,风云烈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那就这么说好了。”沈千凌喝了口茶,又得寸进尺道,“庄主什么时候动身,不然我们一起出发?人多也热闹。”

秦少宇忍笑,再这么下去,估计风云烈会被吓跑。

“如此甚好,只可惜在下早有别的安排。”风云烈面色为难道,“原本已经定下计划,要与下属几个商号老板会合,商讨以后贸易之事。”

“也没关系。”秦少宇笑笑,“不知庄主什么时候能回去?”

风云烈道,“约莫要半年之后。”从云岚城到王城,就算路上再拖沓,走两步退一步也绝对要不了半年,所以他是想将回去的日子说得远一些,主人不在家,客人自然也不好上门,也省了麻烦。

但是他显然低估了追影宫的无耻程度,沈千凌闻言遗憾道,“那等我们将来去山庄,岂不是见不到庄主了。”

风云烈:……

难道不应该是我不在,你们便不去山庄?

“不过庄主放心,礼物我们还是会带到的,追影宫向来讲究有往有来。”沈千凌眼神认真又无邪,“就算庄主不在也没关系,我们会将东西交给管家。”

风云烈开始强烈后悔自己为什么要提玉剑。

“只是不知道能不能借这个机会,去观赏一下拜剑山庄的收藏?”沈千凌继续道,“先前我在看书时便好奇,很想看一看实物。”

“自然可以。”这次风云烈还没说话,旁边桌上一个大嗓门掌门便已经哈哈笑道,“风庄主定然欢迎的紧。”没错,他就是趁机想要拍秦少宇马屁,非常红果果!

风云烈只好干笑道,“当然没问题。”

“那真是太好了。”沈千凌道,“庄主到时候就算不在家也没关系,我们住两天就走。”

“公子太客气。”风云烈只好又自己给自己往回圆,“若是四位前往我拜剑山庄,自然是件天大的事,就算外头再忙,在下也定然会昼夜不歇赶回去。”先前说可能不在家,是想着可以借此将人拒之门外;现在既然无论如何都免不了要招待,那就必然要守在山庄内随机应变,否则若秘密被发现,定然会捅出大娄子。

宴席继续和乐融融进行,其余门派纷纷感慨,这场武林大会除了沈千枫与叶瑾,最大的赢家只怕便是风云烈。不仅与沈公子同坐一桌,与沈公子互换礼物,甚至还可以邀请沈公子亲自上门,简直就是天一样大的恩泽。

下半辈子都够吹了好吗!

特别招人嫉妒。

临近夜半,这场招待才终于散场,众人纷纷告辞。沈千凌喝了些酒,稍微有点晕,于是被秦少宇直接抱了下楼。

围观百姓再次热烈鼓起了掌。

“走吧。”对面一座酒楼里,慕寒夜也站起来。

黄大仙醉眼迷茫看他。

“三杯而已。”慕寒夜失笑。

黄大仙趴在桌上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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