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兔 > 虐心耽美 > 一代文豪林黛玉 > 41.歌仙(十三)

挑起民变的刘三姐在章家盘踞的象山伏诛了。

赵大人亲自审的案子。

章家痛恨刘三姐,等她伏诛以后,就把这个女贼首的尸首花钱买下,浑身的皮剥了,脑袋和一具血肉模糊的躯体,就悬挂在象山县城门口,以儆效尤。

赵大人看了,说:“章家,残忍啊!”

但因悬挂的是逆贼的尸首,只当杀一儆百了,他最后也无话可说。

他原本是想网开一面,只是这刘三姐,她不仅反抗那些苛捐杂税,她还反抗收租这种基本模式。

照刘三姐的话,只要是收租,就不应该。那普天之下,上至皇家,下到普通的官员、举人、秀才,家中大多是靠地租过日子的。

只是有些多点,有些少点。

她若是反对那些凭空捏造的苛捐杂税也就罢了,竟然敢说“皇帝是天下强盗头”,说大凡是靠地租度日,而自己不劳作的,都是强盗头。

这不是逆贼,又是什么人?

死不足惜。

刘三姐死了,赵大人又调动兵马,把桂林的最后一波刁民也给镇压了。

而刘四弟听说了这件事,他也不敢去象山给三姐收尸,章家放话,谁敢收尸,谁就倒霉。

他只能大哭了三天,就继续过自己的日子了。

只是原本想好的靠勤劳白手起家,怎么也做不到。

他要砍柴,柴是别人的。要收租。

要打鱼,湖是地主的,要收租。

开垦荒地?荒地也是地主的。

他要买牛,要买自己的铁农具,就得向地主借高利债。

他向齐家借了高利债。

辛辛苦苦各种农活、渔活都做,等到第二年丰收,高利贷利滚利,他上一年攒下的一点棺材钱,下一刻就全没了。

最后因为欠债,不得不把攒下的几亩地卖给了齐家。

林黛玉叔侄终于得到了三姐的消息,匆匆赶往象林县的途中,顺道看望了刘四弟,孰料刚到了那个壮家村寨,就被告知:刘四弟早就跳河死了。

齐道君叹道:“唉,可怜四弟啊。可叹四弟。他就是懒得慌,若是多做一点活,怎么会至于还不起债?”

林黛玉抿紧嘴唇,一字一句道:“你们可以免了他的债。也可以不收高利贷。”

齐狗子插嘴:“免了他的债,谁的债都免,那谁来免我家的债?赵大人说了,要合法收租、收债、收税。这位小姐,你可不要以为是我们害死了四弟。我们也不想的。我家可不像章家那等劣绅,还要动用私刑的。我们只是把四弟带到衙门去,让老爷们评评理。谁叫四弟竟然怕成这样,还没到衙门,就寻了个机会,跳河了。”

说着,他抹起眼泪,唏嘘不已。

少女的面容一下子就冷了,她颤抖着嘴唇,半天说不出话来,最后拂袖而去。

在走水路,马上就要到了象山县的时候,林若山却不让她下船了。

但是林黛玉远远地,早已看见了一个什么东西悬在城门上。

少女的面容一片雪然,牙齿上下打抖,低声问道:“那是什么?叔叔那是什么?”

林若山没有回答。

沉默已经是答案。

她眼前一黑,刹那天旋地转,趴在船边,呕吐了起来。

看着她吐得连胆汁都要出来了,林若山没有去安慰她,只是问:“还要下船过去吗?”

“去。”这个连看到自己的血都会觉得不舒服的娇弱少女,咬着牙,从满是灼痛的喉咙里挤出一个字,咸味的眼泪,顺着脸颊,流进了喉咙。

第二天,章家人发现,刘三姐的尸首不见了。不知道被谁从城墙上取走了。

这一夜,黛玉做了一夜的噩梦。

她梦到了自己亲手取下来的那具血肉模糊的躯体。看到了那双早就没有神采的眼睛。

可是,这又是一个美梦。因为她还梦到了三姐教她采茶、教她凫水。

最终,一切都在大火里燃尽。散尽风里,散入水中,就像三姐曾经有一次在采茶的时候,对她笑着说:“我如果死啦,我就要变成桂林的山,桂林的水,桂林的风,桂林的百灵鸟,始终唱着桂林的山歌。”

说着,三姐还撇嘴:“我才不愿意埋在地里。说不得什么时候我埋的地方,就变成财主们的地啦,那我不是憋屈死?”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她头上是桂林蔚蓝的天,身下是小舟,正在漓江的碧波上微微荡过。而头发丝,都被眼泪浸透了。

船檐边的漓江水,依旧清如镜,依旧水面茫茫起雾波。

碧波上,有水鸟飞过,有自烟波里蒸腾而起的白雾飘荡。

正如辞别的那一天。

白雾里那记神异的身影。穿着打重重补丁的农家衣裳,远远地,隐没了在薄雾里。

永远地隐没了。

林黛玉离开的时候,特意去永福、象山农村里转了一圈。

地主还是一模一样地收着租,农民们还是一模一样地穷困潦倒。

田野里,一户章家的佃农,得了大肚子病,倒在了地里。他骨瘦如柴的妻子匆匆来扶起他。而他已经死了。

他比去年,多活了一年。

而与林若山相熟的一位朋友,告诉他们:

赵大人在桂林耽搁了一年,平了民变,离开的时候,才安下心来。对继任永福知县的王大人说:“去年归知行和章家,太过了一些,百姓纷纷饿死、逃荒。地就没有人耕了,税也找不到活人交了。本官查看永福县的账本,这是肥了他们私家,公家受损啊。你们难道不知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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