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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如既往的上课、兼职、回家。
我好像并没有住过校,当然我自己也不清楚为什么,我所有的可以用来探索之前记忆的媒介,就是这一本日记本。
我并没有把它拿给任何人看过。
只是因为日记中提到的人——他。
他是谁、叫什么、做什么的、和我什么关系呢。
我——喜欢他?
目前为止,我失忆已经一个多月了,却并没有寻找到任何证明他身份的痕迹,只知道日记中提到的聚会,后来貌似发生了什么意外。
但是所有人对那时候发生的事闭口不言,尤其不会在我面前提及。
因此,我假设,在那场意外之中,他,过世了。
这种记忆中的未知使我屡次的想要探索着什么,即使知道真相可能是令人伤感甚至无法接受的。要知道,当我做出“他”过世这种解设的时候,心中骤然钝痛,难过的难以呼吸。
或许,我真的喜欢着他,所以,我更想要知道些什么。
☆、窥
“阿哲,要去打篮球吗?”从我失忆以来一直在我身边的张文问道。
对于这种户外的运动,我向来是拒绝的,不仅是因为性格问题,更是因为自己本身体质不如他人,除了拖后腿,再无用处。
“我……”
“哎!不许拒绝!”他架起我就向外走,来不及挣扎,也挣不脱,我只能顺着他向外走去。
好吧,我无所谓地耸耸肩,偶尔运动一下其实也是不错的。
在球场上不过打了一会球,我就有些疲惫了,气喘吁吁、汗如雨下,引得张文不停地嘲笑我真是个弱鸡,没有一点男子汉气概。
我笑:“你以为自己打的有多好吗?永远比不上……”
比不上……谁?
我突然噤声,缄默不语。
不应是这样的吗?我不应该上场,而是应该在场下紧张憧憬的看着,拿着一瓶矿泉水,想着什么时候可以把水递过去,结果……呢?
结果却没有一次做到。
好像还可以抱着不知是谁的衣服,紧张的站在一旁,想着这场比赛一定要赢,表面冷静,手心却浸满了汗水。
我突然失去了热情与力气:“我先回去了。”
“哎!怎么了,不打了吗,难不成是因为我嘲笑你不行,可千万别啊!”张文嗷嗷叫道。
“不是,只是突然想起来,有点事要做。”只是,不知为何有点想念。
见我实在提不起劲儿,他说道:“哦,这样啊,那好吧,你去吧。”
挥别了其他人,我收拾好东西便骑着自行车回了家,是我自己买下的一室一厅的房子。
小,却很温暖。
我回到家中就直接来到了卧室,踹掉了鞋子仰躺在床上,望着星空的天花板发呆。天花板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装修的,离地面很近。以我的身高,站在床上伸长手臂就可以碰触房顶。那是蔚蓝的夜空,美丽的星云,闪烁的微光,浩瀚的银河。
点点星星,仿佛蕴藏着最美的生命。
等到我从那一方浩淼的世界中回过神来的时候,就已经到了晚上。
我坐了起来,开始思考要吃什么晚饭。懒得准备的有多丰盛,我草草地煮了一份面,打了鸡蛋,盛出后一看,居然不小心多煮了一碗。
于是我默默地端着两碗饭去了自己的卧室去吃。
卧室的墙上有胶的痕迹,看样子曾经贴了满墙的照片,现如今,不知为何全都被拔了下来,只留下难看的浅黄色创痕,一道一道,并不整齐。
自从失忆后,我很喜欢在这个房间自己一个人默默地发呆,这种感觉很微妙,好像只要在这里,我内心的焦躁不安就会消散,我在想是不是因为这些曾经存在而照片的缘故。
照片里,是否就是那个他。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对自己说,那你还真是很喜欢他,像这样整天对着一个人的照片,不会审美疲劳吗。
晚饭过后,我照常怀抱着日记本,对着天花板的星空发了半天呆,洗漱洗漱,就沉沉的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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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是周六,是没什么事的,可以赖在卧室一整天了。
“叮咚——叮咚——”
不知是谁在门外,按理说,不会有人在这个时间来找我不是吗。我有些烦躁的想着。
我困乏疲惫地走过去,打开了门。
门外站着两个穿着警服的人,一男一女,男的面容刚硬,女的清秀干练。
“有什么事吗?”我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