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兔 > 经典耽美 > 就是这样任性! > 第27节

王澍鑫问:“你叫什么名字?”

乐乐不太喜欢这个叔叔,因为他不光不肯帮助自己,还冷言冷语地一点同情心也没有,不过,他这会儿看起来和气一些了,再说,又要求他们帮忙呢,名字总是要说的,那就只说小名,不说大名吧。

乐乐细声细气地说:“我叫乐乐。”乐乐心想,才不告诉你我的大名是贺乐扬,我爸爸是很有钱的大老板呢,不然,你万一起了坏心,绑架我问我爸爸要钱怎么办?

可是,对于王澍鑫来说,光是这一个小名就足够了,足以证实这正是贺彦枫和莫程的儿子。

王澍鑫心头巨震。

莫程在一旁听到这孩子不是小乞儿,只是和爸爸走失了,同情心大起,拉了小孩儿在自己身前,问起了具体情况。

乐乐觉得还是这个叔叔好,又善良又和气,长得还很好看,看起来就是个好人的样子,不禁信赖感大增,一五一十地说:“我不要别的,只想借叔叔你的手机给我爸爸打个电话,我记得他的手机号码,他会很快来接我的,可以吗?”

王澍鑫心想,坏了,这不是要把贺彦枫招来吗?那莫程就要和他见面了?不行不行,得阻止这件事!

王澍鑫调整好表情,对莫程说:“哥,现在的事,好心没好报的太多了。这小孩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到底是个怎么回事咱也不知道,咱们可是来旅游的,势单力薄,万一有个什么呢,还是不要惹麻烦上身的好,这样吧,咱们问问这附近有没有派出所,把他送去派出所,让民警帮这孩子解决问题。”

乐乐听到送去派出所,倒是也没意见,只要不是把自己丢开就好,警察叔叔肯定也能帮乐乐找到爸爸的。

莫程呢,虽然觉得王澍鑫说得也有道理,不过这小孩和爸爸走失,孩子爸爸肯定心急如焚,先告知一声让人家不要到处没头苍蝇一样去找不是更好吗?

莫程便摸出手机,说:“好,我们送他去派出所,不过,先给他爸爸打个电话也好,免得人家着急。”又问乐乐:“你爸爸电话号码多少?我给你打。”

乐乐高兴死了,忙报出一串号码。

王澍鑫按住莫程的手机,说:“我来打。”尼玛,莫程怎么能给贺彦枫打电话呢?被那混蛋缠上了还有完吗?他那天说的那话,什么让不让的,分明就是要把莫程弄回去的节奏。

莫程觉得王澍鑫有些反常,蹙眉看了他一眼,妥协了,说:“好吧,你打,我看你打。”

王澍鑫正要按电话号码,忽然想到,手机拨号码是带自动记忆的,他这前几天才给贺彦枫打了电话的,一会儿肯定号码没按完就会自动冒出来,莫程就在这里瞅着,还不得疑心啊?没准儿就要问,你都把人家孩子爸爸的电话都存了,却装不认识这孩子?

这么一想,王澍鑫顿时冒汗了,他尴尬地说:“哎哟,我手机只有一格电了,还是用你的电话打吧。”

说着,王澍鑫便拿过莫程的电话,假装毫不知情的样子,按着乐乐报出的数字,拨了出去。

※※※※※

这边,乐乐跑了之后,苏瑾心中惴惴,忽然眼角的余光扫到那边的垃圾桶旁边扔了个熊宝宝的大人偶,长度恰似乐乐的身高,她灵机一动,飞快地跑去捡起那个熊宝宝,又将乐乐掉落在地上的小毛毯捡起来,把熊宝宝包了起来,抱在手臂里,猛地一眼看去,像是抱着一个小孩。

张婶不明所以,问:“小姐,你这是干什么啊?”

苏瑾拧着眉说:“估计今天躲不过了,可能要被贺彦枫抓住。没办法,只能装疯了,抱着个假孩子装疯,可以装得像一点。”

张婶想不明白,却也不敢多问了。

果然,苏瑾的预测没有错,她们没走多远,就遇上带着警察追赶而来的贺彦枫了。

☆、第二十七章

贺彦枫跟着秦警司赶到的时候,看到苏瑾抱着个“孩子”在河堤边,一副警察要敢把她逼急了,她就马上跳河自尽的架势。旁边还有个老年妇女,就护着她抱着“孩子”的右臂,叫众人都看不清楚“孩子”的具体情形。

见此情景,贺彦枫简直生嚼了这混账女人的心都有了,他一个箭步往前,厉声喝道:“苏瑾!把我儿子还给我!”

苏瑾其实早就看到了贺彦枫,心里百感交集,少女时代的芳心暗许、被禁足家中养病时的爱恨交织,最后祭出这破釜沉舟之举的一线希冀,终于被贺彦枫眼中比千年冰雪还要凛冽的恨意击得粉碎。

他恨我!恨死了我!那又怎么样?可是,这样的话,他就永远都忘不了我!恨也是一种强烈的情感,他不爱我,就恨我吧,呵呵。

苏瑾迅速调整好情绪,缓缓地转头,眼神散乱无焦距般在贺彦枫的脸上扫过,一切都控制得恰到好处,宛如一个被刺激得精神失常的可怜女人。

贺彦枫的喝骂似乎将她从茫然中唤醒,只听她发出凄厉的一声尖叫,抱紧了手里的“孩子”连连后退,情绪激动地狂呼乱喊:“不给!这是我的孩子!是我辛辛苦苦十月怀胎生下来的!要走,就带着他一起走!”

贺彦枫气得额角青筋直跳,骂道:“疯子!你哪里生过什么孩子!乐乐是莫程生的!”

苏瑾把脑袋摇晃得特别夸张,像是下一秒就要把它从脖子上掉下来一样,还泪如雨飞地哭诉着:“不是的!不是的!乐乐是我生的!是我好不容易才生下来的!贺彦枫!你摸摸你自己的良心,我为


状态提示:第27节--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
http://www.520dus.com/txt/xiazai1876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