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兔 > 经典耽美 > 王不见王3部全集 > 第14节

长生很有眼色,听了沈玉书介绍,他对洛正脆生生地叫:「老板好。」

洛正不方便多问,喔喔了两声,先带他们进房里休息,寻思着内情还是让妻子去问吧。

三人进去没多久,就听脚步声传来,却是沈玉书的小姨谢文芳听了他回来的消息,匆匆赶回了家。

谢文芳是北方女人,因母亲很早就过世了,幼年又一直在北平生活,所以没有缠足,个头身板看起来比洛正还要壮实。

她穿了件浅白色旗袍,头发烫着时下流行的细卷,无名指上还戴着足金的戒指,比沈玉书离开时洋气了很多。

她进了门,没说话,眼泪先流了下来,上前抓住沈玉书的手臂,上下端详个不停,哭道:「你总算是回来了,我每次想起你,就想起我那可怜的姐姐,她要是还活着,看到你这麽出息,一定开心得不得了。」

沈玉书几次想说话,都被她打断了,从他们住在北平时开始说起,又唠叨到移居上海,一直说到沈玉书的父亲当差那会儿,终於被洛天强行制止了。

「孩子刚回来,你不要一直在那哭哭啼啼的,你们慢慢聊,我去买点小菜,顺便叫逍遥回来,给玉书接风。」

谢文芳看到了长生,却没有多问,交代说:「你先带这孩子去收拾收拾,回头再去准备,铺子就收了吧,逍遥让小坠子去叫,就说他哥回来了,让他早点回家,别去跟那些狐朋狗友们鬼混。」

小坠子,也就是店里的学徒听说提前收工,高高兴兴地跑去叫人了。

等洛正带长生离开後,谢文芳这才拉着沈玉书坐下,询问他这两年在外面的生活,听到最後,她说:「看你过得不错,我就放心了,你也别说什麽搬出去的话,既然回来了,就记住这是你家,我有两个儿子。」

沈玉书本来想提搬出去的事,听了谢文芳的话,他又是感激又是抱歉,苦笑说:「我留洋的花销也是小姨跟姨丈资助的,我不想再给你们添麻烦。」

「那些钱本来就是你父亲留下的,不算我们资助,再说你十几岁就在这里住了,也算是我带大的,一家人计较什麽?」

「可是长生……」

沈玉书将自己在船上跟长生相遇的事简单说了一遍,谢文芳听完,冲他一竖大拇指。

「侠肝义胆,像你父亲,他要不是那麽耿直,也不会一直是个小医官了,我看人很准的,那孩子脸上有贵气,一定是有钱人家的小公子,却被人贩拐带了出来,他爹妈现在找不到孩子,大概急疯了吧。」

「我也是这样想的,所以我希望可以帮到他。」

「那就留他下来吧,加双筷子而已,吃不倒我们的,再说家里有个小孩,也热闹些,你以为我真喜欢每天跑出去打牌啊。」

谢文芳个性爽直,她既然这样说了,沈玉书知道自己再推辞,反而会被骂,便说:「那就谢谢小姨跟姨丈了,我会尽快找好工作,不让小姨担心。」

「你刚回来,先好好休息,这种事慢慢来,不急的。」

谢文芳说完,表情有些犹豫,吞吞吐吐地问:「你是不是知道了陈家的事,才这麽匆忙地赶回来的?」

「陈家?」

沈玉书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看他的表情,谢文芳放了心,说:「不是就最好了,反正只是娃娃亲,他们又悔婚了,我们不说,外人也不知道。」

说到娃娃亲,沈玉书有点印象了。

在他幼年,父亲曾帮他订了一门亲,对方是富绅朋友的女儿,後来父母过世,他被洛正夫妇收养,家境也不如从前,那位朋友就再没提这件事。

他长大後,小姨还特意去登门询问,被婉言说那是早年戏言,不足当真,小姨气得回来骂了好久,所以沈玉书记忆犹新。

「那家老爷好像叫陈世元。」

「陈世元,字世美,也是做药材生意的,就以为我们跟他结亲是想攀高枝,」说起当年的事,谢文芳就不高兴,一拍桌子,「也不看自己的女儿配不配得上我们家玉书。」

「我记得陈小姐长得挺漂亮的。」

「陈雅云,名字起得不错,其实长得就一般,真难为你记得这麽清楚。」

沈玉书觉得小姨这样说有失偏颇,生意的关系,他曾跟随姨丈去过陈家几次,所以见过陈雅云。

陈雅云五官清秀,以世俗的标准来判断,她算是很耐看的女子,但沈玉书对她没兴趣,美女也好丑人也好,在他眼中都是生物,并且是最後都会变成骨架的生物。

「陈家出事了吗?」

谢文芳误会了沈玉书的反应,还以为他对陈雅云念念不忘,一摆手,说:「没什麽,就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你看,光顾着聊天,我连茶都忘了给你倒,你先坐,我去倒茶,顺便看看长生。」

谢文芳做事风风火火,去倒了茶,又把长生带过来。

长生换上了洛逍遥幼年的衣服,浅蓝色的对襟短衫,还挺合身的,看上去更像是小少爷了。

他还有点认生,站在一边拘谨地称呼谢文芳叫太太,谢文芳听他管,便让他也随沈玉书一样叫自己小姨,又拿过梳子帮他梳理长长的头发,说:「回头让小坠子带你去隔壁老剪刀家剪剪,保管更可爱。」

梳完头发,谢文芳又给花生准备了吃食,接着去对面的阁楼上帮他们整理床铺。

沈玉书以前跟洛逍遥都住在楼上,现在洛逍遥因为工作,常住在巡捕房里,谢文芳就把他的房间挪给长生住了,又打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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