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兔 > 经典耽美 > 不解之缘 > 第102节

身上穿着一件长袖的白衬衫,脖子上还规规矩矩、端端正正的系着一条领带,配上他的冷脸,无端显出一点禁欲的味道来。

不难看出,他裤子肯定穿的也是西装裤,脚上穿着皮鞋。

周沅就被惊到了:“你就不怕热吗?”

看到周爸时,阿飞眼中闪过了然,还没开口,便听到周沅的话,他顿时蹙了蹙眉,表现出十分的不满。

周爸也知道这事不礼貌,又瞪了过去,然后才转回头,对阿飞交代道:“他们两个就是青念的外甥,这段时间他们会经常过来,到时候就拜托你照顾了。”

阿飞将两人审视了一番,对陆良还算满意,对周沅却是直接道:“这个可以,另一个就算了吧,让他待在家里就好了,我看他来了也只会帮倒忙。”

他的直言不讳让周爸尴尬了一瞬,但很快他就恢复了正常:“没关系,他也该开开眼界,历练历练了,他做错了任你处罚。”

阿飞沉吟良久,才颔首道:“行,我知道了。”

这就算是答应了。

周爸顿时一颗心落了地,还有些高兴:“那就好,我就先谢过你了,这孩子从小就调皮……”

周爸每多说一句,周沅的脸就黑上一分,到最后,他的脸已经黑中透着青色。

这还是亲爸吗?这就把自己儿子给卖了?

陆良颇为忍俊不禁,阿飞脸上也不由露出一分笑意。

“好了,爸,看完了我们就走吧。”周沅忍不住催促道。

“急什么?我还没说完呢,对了,这是阿飞,你们喊他阿飞叔叔就好了。”

被周爸驳回了提议的周沅没好气的看着阿飞。陆良乖巧的对阿飞点了点头,喊道:“阿飞叔叔。”

周爸看看陆良,又看看周沅,差距如此明显的态度让他一脸的痛心疾首:“小沅,叫人。”

周沅不情不愿的喊了声:“阿飞叔叔。”

阿飞“嗯”了一声,对他迟来的礼貌还算认可:“我觉得他还有些礼貌,性子也可以改正。”

他这评价对周爸来说,就是最好的镇定剂,他立马喜笑颜开:“真的?”

看到阿飞点了头,他才真的相信了。

他也不是想要教训自己儿子,只是周沅的性子太过浮躁冲动,又不够成熟,不够理性,有时候,就很容易惹祸上身。

让他改改这个性格,是最好的选择。

周爸和阿飞又聊了段时间,阿飞在此期间一直一心二用,一边处理公务,一边和周爸聊天。

了解了超市的近况,周爸看他这么忙,也不好意思再打扰。

便提出告辞,阿飞也没有挽留,只是对周沅和陆良说了一句:“你们两个明天过来一趟,我带你们熟悉一下超市。”

周沅和陆良自然无法提出异议,这件事也就这么决定了。

周爸又把他们送回老宅外的小路上,就开着车离开了。

周沅和陆良顶着烈日走过那段路,回到了老宅外。

看着那屋宇,飞檐瓦顶,白墙绿蔓。不知为何,忽然想到单薄消瘦,浑身散发着孤独气息的外公,混杂着这个屋宇的清冷,让周沅心情复杂沉重。

他的脚步,迟迟无法迈开。

☆、第三十六章 番外外公沈尤

我叫沈尤,今年已经七十二岁了。我出生于一九四二年,据说那一年,河省大旱,第二年,又是一场特大蝗灾,这场自然灾害导致了整个河省的大饥荒,吞噬了至少三百万人的生命,迫使三百万人流落他乡。

这都是我出生后发生的事,不过因为我当年还小,也不住河省,家里也很富足,所以并没有经历过这么惨烈的灾难。

我的阿爹是个地主,我家住在江省宁市的沈村,房子就在沈村边缘的莲花山山脚。山里有很多野兽,所以我家里人都不让我进山,我也就听话的没有去过山里。而在山脚,在我家周围,有很多个荷塘,每到夏天,粉白色的莲花成群成群的开放,漂亮极了。莲花山便是因此而得名。

我爹没读多少书,没什么文化,所以给我取名字的时候,干脆直接用他的姓加上我娘的姓。

虽然我爹不是文化人,我祖父龋我祖上都是读书人,我们沈家出仕者多不胜数,只是大多没有名气,但这样已经很了不起了。

到了我爹这一代,也不知道是因为没有读书的天赋,还是因为时代,他能认字之后祖父就没再让他继续学下去。后来他转行经商,也许是他真的有天赋,所以很快就挣下一大笔家财。

后来他因为家底丰厚,娶了我娘,没几年就有了我。

再后来,我长大了些,祖父让我读了书,甚至亲自教导,忘了说了,祖父他还是个进士。

如果大清没有亡国,也许他已经当了大官。

因为连年的战争,所以我一边读书,他还一边教我剑法。他教的剑法没什么花招,目的就是杀人、伤人。

那个时候我的剑术和现在不同,动作什么的做得都很到位,但还是空有花架子。

祖父说:“你缺的是杀气,但你没有恨,也没有杀过人,所以没有杀气,也不可能有杀气。”

我不懂,杀气?一种气势?为什么非要有恨才有杀气?

那时我年轻气盛,很不服气他的说法,就独自一人进了山。我想着,只要杀过野兽,就会有杀气了吧。

我带着长刀,背着弓箭,穿着一身灰扑扑的衣服。我没有带我擅长的剑,因为用剑对付那些野兽显然是不明智的。

刚进了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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