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小子据说还得等上三五年的?”

“大人,属下要求也不高,像奚军的媳妇那样的,您给淘换两个呗?等就等了反正有人陪着一起等……”

“——你们够了没有!”

在玄甲卫常驻京城的高级将领中,丁柏是人气最高的一个。贺留那个粗胚不提了,脸上老深老长的一条刀痕,足以让女眷望而却步;执掌情报的夏白常年神龙见首不见尾,偶尔出来一下,那个文质彬彬的小白脸样儿,姑娘能不能看得上且不论,姑娘的父亲兄长先就看不上。况且那两个身份又不一般,宁可娶小户寒门的女子,也万万不能和有背景的人家牵扯在一起的。

丁柏身为凌玉城亲卫队的副队长,亲信中的亲信,在京城地位仅次于他们两人,小伙子长得俊朗,刀枪弓马也颇来得,去年大猎的时候,就有贵女倾心于他。若不是去年骠骑卫向奚军提亲被挡了回来,大伙儿摸不准凌玉城的脉,只怕说亲事的人已经上了门。

唉,满京城过一遍,找个年纪轻、官职高、一过门就可以当家作主不用伺候婆婆、靠山还够硬的小伙子嫁了容易么!玄甲卫什么的,根基浅归浅,人家圣眷放在那里啊。最起码这几个都是副将参将,别家年龄差不多的小伙子,还在队正、校尉上熬呢!

和下属们开了几句玩笑,赶他们去招呼来客,凌玉城独个儿坐在书房里拿了一卷书慢慢看着。丁柏论品级不过参将,他的婚礼也惊动不了各军主将上门喝喜酒,今天来的多半是副将参将,以及平日熟识的校尉之流,尚没有资格让他出面。因此人人都忙得脚打后脑勺的时候,凌玉城反而清静了下来,除了看书喝茶发呆,一时竟然找不到什么事做。

翻了几页书又放下,喝了半盏茶,再次放下,又发了不知多久的呆,凌玉城终于铺纸磨墨,在雪白的宣纸上落下了第一行字。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离开虞夏以后,这还是他,参加的第一场婚礼呢。

跟随着他的脚步,这些忠心的下属们头也不回地离开虞夏,成为昔日敌国的臣子军将。不是没有人因此与家人离别,也不是没有人因为无法把年幼的儿女千里跋涉,狠狠心把孩子留给和离的妻子。

……但愿,新的婚姻,新的家室,可以抚平他们心头的伤痛,可以让他们重新开始罢。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未来生儿育女,开枝散叶,真正在北凉扎下根来。他们这一代的战斗、流血,还不是为了下一代的绵延,为了子子孙孙能安享荣华富贵,不必像父辈这样白手起家的打拼。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有了第一个高位女眷,其他人的婚事就好办多了。别的不说,官眷之间的来往,顺带相看别人家姑娘这种事儿,就不是一帮大老爷们办得了的。还有打理内宅,照顾男人,现在一帮糙汉子吃饭靠火头兵,浆洗缝补要么靠自己,要么靠雇来的洗衣婆子这种情况,终于能够好转了罢……

一首《桃夭》录完,凌玉城在青瓷笔洗里洗净了笔尖,低头看去就是一愣。纸上墨迹宛转流丽,灵动飞扬,分明不是他平时写奏折、批文书时习惯的凌厉挺拔,也和来到北凉后,日日习书的端凝厚重不同,赫然是一笔轻快的行书,字里行间,甚至透着一股秉烛夜游,飞觞醉月的喜悦味道。

不知为何凌玉城忽然想起,元绍撞破他日日闭门习书之后,着实搜罗了一堆行书字帖堆到他书房里,连前朝的双钩《兰亭序》都有好几张。虽然没有直说,但那个意思分明就是“喜欢写字你就拿这个排遣排遣,别再天天折腾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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