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兔 > 强强耽美 > 剑修日常 > 第17节

其实阿里里在说:【主人主人!发现一颗粉色的晶核!粉色的!粉色的!】

叶森抓到手里仔细瞅了瞅,脸上露出陶醉的神色:“真的是粉色,太美了!”

高冷剑修喜欢粉色什么的,我真的不能接受啊!夏锦禾风中凌乱了。

王丽娜等人:“……”深深的无语了,好像有什么不对啊。

这画面太美,真心不敢看。

丧尸的尸体在清晨的阳光中缓缓消散,化为血水消失在泥土之间。

数量可观的晶核包裹挂在王刚的背上——叶森看他块头最大,随手就把晶核包裹扔给他了,见识过叶森强大的战斗力后,王刚心里不知道有多崇拜叶森,得到看管晶核这个重大而神圣的任务,他感动的几乎流泪了。

朝不保夕的生活,强者总能得到人的一切好感。

陆晓明还在心里想,叶森那么厉害,也算配得上丽娜姐了,而且,叶森长得很帅啊!就像之前武侠剧里面的男主角,剑眉星目,面容俊朗,虽然现在穿着正常人类的短袖牛仔裤,有失那么一点大侠之气。

话说王刚老是吐槽叶森是杀马特,陆晓明觉得叶森也许是个演员,末日爆发的时候刚好在演戏,于是就穿着戏服,穿了——五个月。

叶森自然能感觉到众位小弟对自己态度的变化,心里有了几分安慰——被错认为仙女这件事给男神的打击太过巨大了,他要扭转自己在小弟心中的看法,让小弟们恐惧他,为他的实力尖叫呐喊和颤抖!

夏锦禾从早上就在纠结,纠结的脑细胞都快死光了。

因为叶森把那枚粉色的晶核用一根极细的银线穿成一条项链,慎重其事的送给了他。

那是粉色的晶核好吗!

是粉粉嫩嫩,让人一看就想起少女花一般容颜的粉色好吗!

好吧,先不纠结颜色。

重点是叶森送给他的时候,凑在他耳边轻声的说:“这是我最喜欢的颜色,送给你。”

叶森的声音很磁性,特别是压低了声音,带着迷人的沙哑,说话的时候温热的气息就呼在夏锦禾的耳朵上。

夏锦禾觉得有一条电流顺着叶森的声音跑到了他的身体里,直击心脏。

噗通,噗通。

他微微侧头——叶森的脸上撒着淡淡的月光,眼睛亮亮的,唇角弯出一个可爱的弧度,略带期待的说:“你戴起粉色一定很好看。”

两人离得太近了,夏锦禾感觉叶森的嘴唇扫过他的睫毛,软软的。

于是,纯爷们儿的夏锦禾鬼神差事的带起了粉色的晶核项链,在早晨收获了李蛋蛋等人诡异的目光后,他有点想把项链放到衣服里——他居然舍不得取下来!

但是,叶森带着欣赏的看了一眼他,又看了看那条项链,脸上露出开心的笑容后,他毫不犹豫的把粉色晶核明晃晃的戴在胸前了……

我一定是生病了!夏锦禾想着,然后,目光不由自主的黏在了走在最前面的叶森身上。

叶森走在清晨温和的阳光中,穿着黑短袖和牛仔裤,一头长发凌乱的扎在脑后,正在逗坐在紫烟头上的阿里里,阿里里也不知道闹什么别扭,用小屁股对着叶森,病恹恹的不理人。

逗了半天没效果,叶森直接把阿里里提溜起来,啪啪啪啪的拍了几下阿里里的屁股。阿里里呲牙利嘴的去咬叶森的手,闹腾成一片。

可是,为什么看着叶森幼稚的和阿里里玩你抓我我拍你的游戏,依然觉得叶森这个男人英俊的好过分?

发现夏锦禾的视线,叶森露出一个单纯的笑容——哦,天啊,好刺眼。

夏锦禾立马转开脸,心情难以平复。

☆、粉色

中午休息的时候,阿里里还和叶森闹别扭,和叶森大战三百回合以失败告终后,可怜兮兮的来腻夏锦禾。

夏锦禾问了问阿里里别扭的原因,阿里里说:【主人把粉色项链送给了你。】

夏锦禾:“呃……”

阿里里快掉眼泪了:【以前主人都会给阿里里玩几天的,呜呜,这次连碰都不让碰,呜呜……】

阿里里哭的很可怜,可是,夏锦禾怎么感觉心里有一股诡异的甜意。

甜意的来源似乎是——他在叶森心里超过了阿里里。

咳咳,我为毛要和一只动物比存在感啊!夏锦禾连忙摇头。

可是,真的好高兴,夏锦禾一边安慰阿里里,一边忍不住的翘起唇角。阿里里看见后,更伤心了,小狐狸哭的眼泪扒拉。完了叶森看不下去,飞了一个异常凶狠的眼刀子过来,阿里里用屁股对着叶森,小爪子抹着眼睛,却是不敢哭了。

对宠物温柔点好吗!夏锦禾忍不住斜了叶森一眼。

李蛋蛋看见两人眉来眼去的,就悄悄的跟方晨说:“我觉着叶少侠对丽娜姐没意思。”

方晨当然也早发现这一茬了,因为叶森真的是从没正眼看过王丽娜一眼。王丽娜为此还有几分失落,自作多情什么的,对方又异常优秀什么的,实在太伤感了。

方晨说:“我个人认为叶少侠喜欢男人。”

李蛋蛋惊呼:“真的!?”

这声挺大的,所有人都看了过来,李蛋蛋讪笑:“这肉真的太好吃了。”

夏锦禾吃兔肉干的时候,除了叶森所有人都一副要流口水的模样,所以,夏锦禾忍痛分给了每人一小块。

于是王刚也应和:“对对对,我真的快半年没吃肉了,谢谢夏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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