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想想真是徒劳,他那点力气连只挣扎的鸡都抓不稳,别说杀人了。哪怕魔子站着不动让他割脖子,他还不一定能割得动呢--魔族肉身天生就强悍。难怪那魔子如此放纵他,从不绑着,跑了再抓回来,调戏一番,再跑再抓再调戏。这才让他有命逃出来。

如今这匕首倒是派上用场了,就是……手脚不能动怎么拔出来好?柴房里早被清理得空荡荡,连个能利用的东西也没有。他想了想,挪到了那魔族脚边,小腿往那人的硬皮靴底上蹭去。

我蹭我蹭蹭蹭!

66.第 66 章

我是替身!嘀~本尊读取中……伸出小手手订阅前文一半,本尊即现

天杀的,老子都已经逃到这穷乡僻壤当支教了,难道那魔族小王子还能找来?他那一支魔族是属狗的吧?

他赶紧抬手一挥,把待烤的肥鸡收进了腕上的储物手镯里,慌慌张张要寻个地方躲起来。

正巧出门撞上举着火把,领着几个村民兴冲冲往外跑的里长,这才知道附近道门青梧宗发下通令,说什么魔族大军突袭上界西极天柱,已被众仙击退,败兵压界而过,怕是有游兵散勇趁机下界作乱,望周边村落加强警戒,并协助宗门弟子清怪。遇到游荡的魔物,没能力的有多远滚多远,有能力的宰上一两刀。若有本事宰够十个,尸身拿到道门去,还可领个入山门考核的牌子。

试问谁不想成仙?

狗儿村贫瘠之地,没啥奔头。加之西极通天山下大片荒野矿场,本是大云国的流放地之一,路过此地的不是长相凶恶可比魔族的官差,就是罪大恶极的囚犯,村民对魔物并不像久居安逸的大城中人那般害怕,对道门此令热烈响应。

哦,原来不是追兵。林琅抹了一把冷汗。真要命,好不容易逃出仙魔战场,摆脱了那小魔王,他怎么还是躲哪哪不太平呢。

林琅,男,二十五岁大好青年。一个月前走夜路,被个没井盖的下水道坑了,一掉就掉进了这个武力值破天的修仙界。

这个世界的林琅生在修仙世家,可惜天赋差到了极点,不说有无灵根了,力气连常人也不如,真真正正的手无缚鸡之力。唯二的优点是有副好皮囊,不但美得清秀动人赛芙蓉,还铜皮铁骨刀枪不入水火不侵。

林琅对第二点相当满意,对第一点很是头痛。这货颜值太高,战力太渣,偏又侠义心肠,是个爱打抱不平的,在他穿越之前就背了不少桃花债,惹了不少死对头。

等他上身时,“大侠”林琅正好作死请命进入仙魔大战的下界战场,结果因修为太废被队友抛弃,一命呜呼。林琅一接任就成了魔族俘虏,被献给了一方魔王之子。这魔子是个男女通吃的,见林琅长得比见过的所有女人都美,兴冲冲收下了。

林琅已经换了个魂,当然不会和从前一样玩什么宁死不屈以身殉道的正派把戏,和魔族小王子假以辞色,周旋了一番,趁着一次混战偷跑了。谁知这还没跑出多远,魔族就败了。

呵,真是废物。林琅想,起码坚持到他跑出青梧宗的势力范围再说啊。出卖他的那群猪队友,正是青梧宗的。他不求报复回来,但求眼不见心不烦。谁让他是个废人,打不过别人呢?

林琅一边腹诽着一边收了行囊往村外走时,刚巧就碰到了一群村民“仙师”长“仙师”短地簇拥着一个熟悉的道人喜气洋洋归来。

那道人看到林琅,原本被村民们吹捧得微眯的眼睛瞬间“嚯”地睁得铜铃一般大。

“林琅?你怎么还没死?!”

“我为什么要死?”林琅冷笑道,也是一惊,心想真是冤家路窄。

这人叫王承风,正是当时战场上看着他被魔物包围,任他孤军奋战,扔了一句“不用管这个废物”,然后就领着其他人逃之夭夭的猪队友之首。

“哦,命真大。”王承风此时疲惫,惊诧完了,也懒得去理会他怎样逃脱的,态度又如何,傲然招手道:“过来给我看着这魔头,待押回了宗门,这擒魔的功劳自然也有你一份。”

有你妹的一份!又不是一个宗门的。林琅是真想骂他也嫌浪费口水。

再看看王承风身后被绑得跟粽子一样,拖在地上血肉模糊的那团,是……哎哟,只能看出是个人形了。惊疑不定地又靠近些仔细看,更是吃惊,这魔头人模人样,恐怕不是普通魔族。


状态提示:第1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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