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兔 > 虐心耽美 > 狐狸遇上大金毛 > 第64节

茶茶把锅放好,反过来追在常念屁股后面问道:“毛毛,毛毛,接下来做什么呢?”

“嗯……”常念用嘴巴指了指屋后,“把那些柴拿过来,做一个篝火——就是像部落聚会时那样的火堆。”

“啊?”茶茶为难地看看那堆柴禾,“恐怕不够呢!”

“只是说样子像那个,不用那么大。”

茶茶松了口气,欢欢喜喜地去做了。

后来泰格从外面回来,得知父子两个想要做的事,也加入其中。

有了泰格效率就高了很多。

很快,他们在木屋前的空地上做好了一个支架,下面燃着火堆,上面放着骨锅,既确保支架不会被火烧坏,又能让骨锅充分吸收热量。

常念指挥着茶茶把水烧开,然后把骨锅里里外外刷洗了好几遍。这件事本来泰格做更合适,他力气大,不怕烫。但因为是自家儿子吩咐的,茶茶才不会让给别人——对于脑抽阿父的奇怪想法,常念表示不理解也不感兴趣。

常念给泰格安排了其他的事——把肉切成大枣一样的小块丢到锅里,放入适量食盐。过一段时间就搅动几下,以免肉块沉底粘锅。这个活儿确实适合泰格做,因为这个皮糙肉厚的家伙根本不怕蒸汽。

很快,肉软了些,盐味渗了进去,香气在空中飘散开来。

泰格和茶茶对视一眼,终于明白了常念的用意。如果说之前两人只是单纯纵容儿子的“主意”,不忍打击的话,现在却是积极主动地在做了。

对于常念异乎寻常的聪明,茶茶只是很单纯的自豪。反观泰格,看向常念的眼里又多了些东西。

等到肉有八分熟的时候,常念往锅里丢了一串红红的果实。

“咦?”茶茶惊呼一声,“毛毛怎么把灯笼果丢进去了,那个吃起来很热的,还会肚子痛!”

茶茶一边说一边拿着骨勺在锅里搅动,打算把灯笼果挑出来。

常念用爪子勾了勾茶茶的脚——这里必须要提一下,兽人们一年四季都是赤脚走路,草鞋这种东西根本不存在。

“别急着弄出来,味道不错的,待会儿你尝尝。”常念说着,又加了句,“我吃过。”

即使常念这样说,茶茶还是将信将疑。他小时候受过灯笼果的苦,那时候觉得好看就吞了一颗,那种火烧肠子的痛苦经历直到现在仍然记忆犹新。

泰格走过来拍拍茶茶的肩膀:“不如试试。”

茶茶终于点了点头。但是皱着眉头看骨锅的表情还是很担忧。

常念没再解释,待会儿做好了自见分晓。灯笼果是他无意中发现的,味道和功能类似于地球上的辣椒,只是热度比普通辣椒提升了好几百倍。

没过多久,肉煮软了,空气中的香味更浓郁,除了单纯的肉香之外,还加了股清香的味道,异常勾人食欲。

不一会儿,四面八方响起窸窸窣窣的脚步声,一只只小爪子踩在雪上的声音,在静谧的黄昏异常清晰。

这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到了吃晚饭的时间。没有晚饭可吃的兽人们,在饥饿的状态下鼻子会变得更加灵敏。成年兽人可以忍受得了如此诱惑,幼崽们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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