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还是昨天那套,也不行,都皱了,冲到楼下精品店刷卡买新衣服新鞋子,派头要有,不能让蟑螂看见自己邋邋遢遢的模样。
这年头,形象很重要,要小家伙对我心悦诚服,表里功夫都得做足。
看看时间很赶,本少爷就发挥过人的本事,在假日下午的拥挤车潮里冲锋陷阵,包括大声按喇叭要前头别慢吞吞挡路,红灯黄灯一概响应世界大同的精神,统统当成绿灯,还要所有的二轮车闪远点,二少我要占用摩托车专用道。
听说外国人来到台湾都对本地人的开车技术甘拜下风,那是当然的,看我贡献了多少力量?
噗噜噜停在熟悉的小巷子里,看见小家伙正从骑楼跑出来,我立刻吼他:"喂,跑什麽跑?不是说我会开车来吗?"
他一见到我,有些害怕又有些高兴,却还是上了我的车,可怜兮兮道谢:"叔叔,还好你有来,我们这栋大楼遭小偷,楼下的脚踏车摩托车通通被偷走了。"
我很和善的拍拍他的肩,说:"没关系,反正你的早就被偷走了,别人家的被偷也不关你的事。"
他垂下肩膀,说:"我已经打电话给两位学长,他们是四年级,课少,明天上午才会回来,要我先帮他们报警。。。。。。"
听到警察两字就讨厌,我咆哮:"报什麽警,啊?不用报,我请朋友帮你们找!"
小家伙眼睛又闪亮亮了:"真的?我就知道,叔叔比派出所的警察还厉害,你是因为卧底到犯罪集团里,所以知道谁偷了我家楼下的车吧?"
天啊,这蟑螂也未免太天真了吧?到现在还认为我是好人?也不想想,犯罪集团怎麽会偷那些破烂脚踏车摩托车?把他拐了卖到外国去还有可能。
正要开口教训他的不知世事,他看看手表,又说:"叔叔,还是麻烦你载我上前金区。。。。。。开慢点,真的,我今天不赶时间。。。。。。"
小家伙用可怜的表情巴巴哀求,看来真的无福消受我风驰电掣的开车快感。
开慢些就开慢些,先用时速60公里慢行,以後每载一次就悄悄多加个5公里,他总会习惯的。
难怪老哥说好的手下不容易找,找到了也必须用心去训练,还必须让他们对主子心悦诚服,现在我懂这道理了。
死小强要是不对本二少这麽用心栽培他而感动,我绝对砍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