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兔 > 古代耽美 > 败类 > 第17节

“你在哪儿。”

“就三一胡同边儿那家小餐馆。”

“知道了,陈大姐。”

“我靠!……”

在耳朵受到脏话的荼毒前,单宁果断地掐掉了电话。

第三十三章 伤情(一)

打电话跟季景文说了声晚上不在家吃晚饭,结果被那厮怨念道两人已经很久没有一起共进过晚餐了。

单宁转念那麽一想,两人确实有一段时间没一起坐下来好好吃顿饭了。前段时间他回了d市,回来之後季景文又忙於公司上的事情,家里都有好一阵子没开过夥了。

安抚了一通颇有怨言的季大总裁,在再三保证过几日两人找个时间好好约个会之後,单宁换上一件比夹克更为保暖的黑色呢子大衣出了门。

c市深秋的晚上还是比较冷的,白天穿的外套到了晚上绝对挡不住风。

陈浩宇说的那家餐馆是单宁还没有脱离东堂前两人常去的一家小店。老板是一对中年夫妇,丈夫当厨师,老婆收银并兼职服务员。味道说不上很好,但吃的就是那麽一种热闹的氛围。

这种街边小店跟那种大酒楼相比必然上不了档次,也不见得有多麽干净和新鲜,但以前有时间有机会的时候单宁和陈浩宇都会来这里聚一聚,吃顿饭喝点啤酒什麽的,感觉比那种拿腔作势的高档酒楼惬意多了。

单宁和陈浩宇都是没进过大学便半路撅了屁股的主,混了那麽几年没什麽大出息,也学不来上流社会那些所谓的社交礼仪和弯弯道道。直来直往的两人在当时可谓是一拍即合沆瀣一气,帮里没他俩啥事的时候就聚在一起喝酒打诨大吐苦水,你说你的苦我说我的怨,喝高了两人就搀扶著彼此边唱著好汉歌一边压马路,一路摇摇晃晃叫别人以为是精神病院刚放出来的疯子。

但自从离开东堂之後,单宁和陈浩宇的交集便少了。一个依旧走著老路,一个却已经回归了常人的生活,那些记忆虽还在,但有些地方却终究还是疏远了。比如说,季景文的存在,再比如说,已经与过去那个落魄混混大不相同了的陈浩宇。

对於陈浩宇如今在做些什麽单宁并不清楚,两人偶尔的聚会也从来不会提起这方面的事情,大概陈浩宇也觉得既然他已经离开了东堂,有些事情便没有必要再在他面前提起了。

到了那家门口亮著灯箱的小餐馆,单宁一眼就望见了坐在角落里头无聊敲著筷子的陈浩宇。

他穿了件宽大的黑色针织衫,微微佝著背,左腿搁在右腿膝上,两搓挑染的红毛在惨白的白炽灯下格外的扎眼。看上去的确一副心情不太好的样子。

“靠,你终於到了,老子点的菜全都凉了。”

看见单宁进门,陈浩宇拿手中的筷子狠狠敲了一记碗。

“你点这麽多做什麽?把自己当猪喂麽?”

单宁在他对面坐下,扫了眼桌上不再冒热气的七八道菜,伸手慢悠悠给自己倒了一杯茶。

“说了老子今天心情不好。”

陈浩宇挪开单宁面前那杯茶,开了瓶啤酒给他。“少废话,陪老子吃饭。吃完饭哥带你去乐呵。”

单宁手指抚过啤酒瓶口,问道:“你说的乐呵指的是什麽?”

陈浩宇一口气喝掉一瓶啤酒的三分之一,毫无形象可言的打了个嗝儿。“酒吧一条街那儿新开了家店,潮得很,哥带你去耍耍。”

单宁两肘支在桌面,下颌搁在交叠的手背上,嘴角带著笑,目光颇有些探究的意味。“你要跟我说的就是这个?”

陈浩宇闻言抬头瞄了他一眼。“你以为我要跟你说什麽?表白?”

“那倒不必。”单宁收回手,拆了双一次性筷子。“我身体太虚弱,承受不起这等重创。”

“切,你干脆说你将不久於人世好了。”

“在你死之前我是不会离开这个美好的世界的。”

单宁夹了一筷子胡萝卜丝,笑得云淡风轻。

陈浩宇翻了个白眼,懒得再搭理他。

看来今天还真的是很不正常啊。单宁看著对面默默夹菜吃饭的陈浩宇,心底漫起一丝疑虑。居然没有炸毛发飙,啧,真是太太不正常了。

吃完饭,外面的天已经黑的彻底。

秋冬季节的天向来黑得快。单宁低头扫了眼腕表,七点半了。

点的半箱啤酒除了单宁喝的那一瓶外其他的都被陈浩宇扫荡干净,桌上的七八盘菜倒是只动了个皮毛。

“操,一肚子水。”

陈浩宇懒洋洋地靠在椅背上,微仰著头,满脸疲惫。

他没说原因,单宁便不会开口去问,想说的时候他自然会说,不想说的时候作为朋友也不必去追问。

第三十四章 伤情(二)

“缪斯”是c市一家新开不久的夜店,品味新潮,装修得很後现代化,带有金属质感的硬朗风很对众多年轻人的口味,喜欢尝鲜的c市年轻人都喜欢来这新地盘厮混,没过多久,这儿就成了年轻人们的新聚集地。当然,它的受欢迎程度和价位也是成正比的。

“来一打深水炸弹。”

陈浩宇大马金刀地在吧台前坐下,看也不看酒保递过来的酒水单,土财主似的胳膊支在吧台上点了一打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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