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今天录制得很顺利?”他若无其事道出开场白。
花岭南点了下头,随口反问:“你上班不会也顺利到半天就收工了吧?”
“工作是永远做不完的,所以也没必要做完。”
齐绍秦说得轻描淡写,花岭南听着讶异又好笑地瞥过去:“齐总,这可不像你会说的话。”
“实际我一直不是个工作狂。”
花岭南立即领悟过来,“也对,虽然你总是待在办公室,但工作起来还是相当注意劳‘娱’结合。”他轻轻揶揄。
齐绍秦不自觉蹙眉,不过,在好一会儿的沉默后,最终平静开口:“那个时候我不知道你会不高兴,不然不会如此不知收敛。”
“齐总太客气了,我哪有权利不高兴。”
齐绍秦默默望着花岭南,隐约的叹气后,他转移话题:“难得我们下午都有空,一起去游泳运动一下吧?”
说起来,游泳的确是花岭南唯一喜欢的运动,只是,此刻他实在提不起兴致出门。原本,齐绍秦的别墅倒是有一个露天泳池的,但因为齐绍秦喜欢网球,几乎不用泳池,索性就填了泳池改建成露天网球场。这导致此刻齐绍秦建议游泳,他们就不得不外出。
花岭南无意外出。
“抱歉不能奉陪,我没有泳裤。”花岭南冷淡地对自己的金主说。
齐绍秦当然不至于穷到买不起一条新泳裤,但他没有坚持,反而改弦易辙:“那不如打网球?你以前买了好几套网球服,有一套还在我的衣柜里。”
不管怎么说,对方终究是金主,花岭南没有再拒绝。“我自己也带了衣服来。”这件事很讽刺,花岭南想好了到时候要两手空空的直接潇洒离开,所以,除了必须替换的衣服之外,他只把一些认为再也用不上的衣服带来糊弄人,然而没想到,认为用不上的衣服这时候居然派上了用处,“我去换衣服,一刻钟后我们网球场见。”
说起来喜欢游泳不喜欢网球的花岭南,他的游泳水平平平无奇,可网球实力却是不容小觑。丛佳的观察能力不差,今天的花岭南的确杀气很重,从《大逃杀》的游戏一直延续到网球的对决。平时算是与花岭南实力相当的齐绍秦在今天愣是被前者杀得毫无还手之力。
花岭南连下六局,齐绍秦竟连一个发球局都没保住。比赛终了,精疲力尽的花岭南反倒气顺了很多。他同齐绍秦一起来到场地变的椅子上坐下。齐绍秦也出了一身的汗,这时候一边擦汗一边感叹:“你五年前才开始接触网球,我从小就打,居然还打不过你。你真是很有天分。”
花岭南赞同地点头:“我的确特别有运动特长,小时候如果不是因为我是男的,一定会去踢足球,这会儿大概已经成为女足国家队的成员。”
“可惜你是男的。”齐绍秦接受到这个笑点,捧场地轻笑了下,接着,没头没脑地说:“有一次,我一个人在家看gv,结果我一个朋友过来,我赶紧关了电视。朋友觉得我动作可疑,便问我是不是在看gv,我说不是。朋友打开电视机,结果发现电视里在播国足的比赛,于是,我赶紧对他解释,我在看gv。”
这个笑话老掉牙了,花岭南在网上不止看到一次。可他依旧觉得好笑,因为齐绍秦看起来完全不是一个会讲笑话的人,他把笑话说得异常尴尬。
“我觉得你真是特别有才能,应该去说脱口秀。”花岭南忍笑一本正经地说。
被揶揄的人不以为意,只淡淡说:“事实上,我最喜欢的艺术形式其实是相声。”
花岭南真心诧异:“为什么是相声?”
“因为小时候我的外公总是带我去茶馆听相声。我有那么多家人亲戚,唯一给了我亲情的,大概就是我这个外公。他最喜欢的是相声,而小时候的我最喜欢的则是和他一起去茶馆听相声。”
花岭南没有接话。他有些意外从来不说自己私事或者过去的人这突如其来的话题,但不至于好奇。
齐绍秦自己继续说下去:“我外公最喜欢的一段相声是侯宝林和郭全宝的醉酒。我是没有听过这一段原版,但我外公对这段子倒背如流,给我也讲过无数遍,至今我印象深刻。”
“醉酒?我也没听过,讲什么的?”
“你可以说是批判酗酒这一不良社会风气的段子。我外公最喜欢的,反复给我讲的,是最后一部分。那部分说的是,有个醉鬼喝醉了不肯承认,然后,另一个醉鬼就掏出一个手电筒,一按电门,出来个光柱,第二个醉鬼对第一个说,如果要证明自己没有醉,就沿着光柱爬上去。结果,第一个醉鬼不上当地说,我爬上去,我爬半道,你一关电门,我不就掉下来了。”
花岭南终于笑出声:“这个还真是挺好笑的。”
“所以前面的笑话是假的好笑。”齐绍秦心平气和地轻笑着自嘲,接着又说,“我也很喜欢这个段子。有时候觉得那两个醉鬼根本是揣着明白装糊涂。那时候也没多想,为什么有人喜欢揣着明白装糊涂?”
“道理很简单,装聪明太难,但装傻很容易。”花岭南随口回答。
齐绍秦不赞同地摇了摇头:“我觉得是因为说真心话太难了。可能对于有些人来说,从小就没有人对他真心实意过,于是,他也变得再说不出真心话。”
“哪有人小时候那么惨啊。”花岭南吐槽着说。
无视这漫不经心的调侃,齐绍秦不动声色地凝视向花岭南的眼睛:“我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