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啦,小远。”
“这应该是我最后一次叫你,好好珍惜呀。”
第三十五章 天敌(上)【弟弟视角,用来凑字数】
方路远小时候总喜欢在大院里乱走乱晃,他的爸爸工作一直都是栖栖惶惶,而妈妈总爱跟她的朋友一起逛街旅游。他们懒得管他,而他也不喜欢被人拘束,因此他前半段的童年可谓是无忧无虑。
有一天他偷偷注意到一个小姑娘。她长得粉雕玉琢,像极其他小孩手上抱着的洋娃娃。她总是待在家里,应当是不喜欢出门,但她又经常透过玻璃窗看外面的世界。乌黑的眼睛总会暴露她诸多复杂的情绪,比如好奇、羡慕、失落。
方路远特别想跟她在一块儿玩,要知道他素来都是被别人巴结着长大的人。因此他对于“如何接近她”这个问题困惑一星期之久,最终他想出一个办法,也是最拙劣的办法——就是故意弄伤自己,引起那个小女孩的注意。
他无论对别人也好,对自己也罢,向来都是心狠手辣、决不手软。仍是冬天的缘故,他为了防止血液凝固的时间过快,将膝盖上的伤口挖得很深。血珠子不断向外涌出来,他竟一点也不觉得疼,守株待兔地等待她能发现自己。
果真,她上钩了。
方路远只把她当作自己心爱的玩具,恰巧她的性格也是他所喜欢的那样安静乖巧。他高兴了,便偷溜去她家玩耍;不高兴的时候,打发她就跟流浪狗似的,而她却并没有像普通的流浪狗那样,继续摇晃尾巴走到他身边要肉包子,而是一如既往缩在角落里一语未发。
这难免让心高气傲的他独生闷气。他是一个报复心极其强盛的小孩,当时便下定决心一定要想出一个恶作剧来好好整蛊她,让她永远听话地黏在他的身后。
生活鲜少像荒诞的戏剧,但戏剧里的灵感往往来源于生活。当他得知那个女孩是个男生,并且还是他的亲哥哥时,头回生出不知所措的情绪。
在他刚学会说话的时候,他妈妈白舒雅涂完鲜红的指甲油,用那细长的手指指向贴在墙上的一张照片——那是一个穿白色长裙的女人,笑容恬淡外漂亮。而白舒雅却毫无留情地将指甲嵌入那张照片里,转头笑眯眯地对方路远说,小远,你看这个阿姨。
他那时候睁圆眼睛,奶声奶气地问,怎么了?
白舒雅嘴角弧度依旧扬得很高,缓缓放下手。照片里女人的脸上平白多出一道甲油印记,如同血色的月钩,衬得女人的笑容愈发诡谲。随后他听到他妈妈说,这个女人,妈妈很讨厌。她啊,跟你爸爸生了一个儿子。
方路远转了下眼珠,说,爸爸是抛弃我们,跟她走了吗?
白舒雅的笑容蓦地变得有些狰狞,说,她也配?随后温柔地捏了捏他的脸蛋,缓缓道,以后看见那个女人就要绕道走,听明白了没有?
他小时候总是被灌输这种思想,逐渐讨厌起这个白衣女人,连同她的儿子也一并讨厌起来。
方路远之后慢慢懂得“第三者”这个字眼,视线不禁看向在人群中只身一人的方鹿鸣。人类是群居动物,天性使然,不论大人或是小孩总会团聚在一起聊天,抑或是各做各的事情,而他却孤零零地坐在角落里,前面的玻璃酒柜挡住灯光,阴影恰如其分地隐没他小小的身体。
他心里突然生出不知名的情绪,可是很快就被报复似的快感所盖过。
后来他总会唆使他的几个小跟班去欺负方鹿鸣,而自己则去充当白脸安慰他。当时他看着那人充满信任的眼神,开心之余,心尖像是被蜜蜂蛰了一下,鼓胀得流出酸液。他想,哥哥真是喜欢我呀,可是万一他知道真相......
这个想法随即被他当作笑话似的一笑而过,他知道真相跟他又有什么关系呢?一只黄毛也敢充作老虎,他有什么资格当他哥哥,跟他交朋友?
那日白舒雅的话仍旧萦绕在他的耳边——她也配?
他不配。
※※※
开学的第一天,方鹿鸣跟靳屿下午到达寝室,一眼便看见潘乔已经盘腿坐在椅子上打游戏,手指在键盘上噼里啪啦地飞舞。
方鹿鸣颇为惊讶地开口问:“你这回这么早到校?”他又望向蒋少涵那一处地方,竟是空荡荡的一片,不禁自言自语道,“学霸这次居然来得最晚。”
潘乔正戴着耳机跟人语音,并没有意识到他们的到来,一个劲儿地朝麦克风喊:“诶,错了错了,你来这边!”
“不好了不好了,小姐姐快来救我!”
“小姐姐我错了,我快被弄死了,求你救我一下!么么哒!”
方鹿鸣听得眼皮跳了跳,不动声色地走到他的身后,轻轻一拍。
“我操!”潘乔猛地弹跳起来,战战兢兢地转过身看向来人。方鹿鸣俨然没有想到他的反应会这么大,讷讷地跟他道歉:“不好意思啊,吓到你了。”
潘乔顿时松了口气,无所谓地摆摆手:“没事,我以为是......”说完他浑身哆嗦一下,接着玩起游戏,手跟嘴依旧动个不停:“刚刚我室友......什么怕鬼?老子才不怕!啊,小姐姐我错了,我怕我怕!”
此时潘乔的表情只能用“奴颜婢膝”来概括。方鹿鸣突然想起某天他一脸兴奋地拿来一个u盘,对他说有好东西给他看,方鹿鸣并不傻,他自然知道潘乔要跟他一块儿看什么片。只不过潘乔被人耍了,那人给他的片子是他最害怕看的恐怖片。于是他从打开影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