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兔 > 古代耽美 > 釜底游鱼 > 第11节
哥就说了,他说乌鸦是你阿哥吗,还是你表哥堂哥之类的,我见你们关系挺亲密的。

说着还注意了一下阿大身上的伤,然后心头一凉——阿大也不知道用了什么神奇的草药,伤口痊愈的速度快得不可思议,不仅已经不用缠着绷带,看似还已经结疤。

阿大一边抖着被子,一边躺到床上。

他想了想,说不是,他不是我血亲,但他是我阿哥。

“捡的?”从哥问,并往旁边挪了挪,和阿大保持安全距离,侧过身子看着阿大。

他对自己这个体位很满意,既能表现出谈话的专注性,又能在阿大有进一步越界行动时及时发现,并作出闪躲或反抗的应对。

“嗯。”阿大又应了一声从哥最为熟悉的音调,然后把双手枕在脑后,睁着眼睛像在回忆什么。

很好,阿大有深入聊天的意图,从哥很满意。

此刻阿大有蝾螈纹身的一边手臂靠近从哥,那蝾螈狰狞至极,几乎都要爬到从哥脸上,逼得从哥转转眼珠,把目光挪开,挪到阿大的面颊。

说实话,阿大除了黑了点,面骨嶙峋了点,胡子拉碴了点,其他方面都还蛮好。

他的手臂很健壮,估摸着也是常年打猎的结果。所以上面也会有一些小的疤痕,和血管的纹路交织在一起,阡陌错杂,看上去像褐色土地上蜿蜒的河流。

苦山人打一头凶猛的野兽,会习惯性地把野兽的血抹在自己脸上。这象征着野兽的勇猛附在自己的身体里,以后他们也将具有野兽的力量。

所以从哥一直以为苦山人是臭臭的,至少身上会有浓烈的血腥以及血腥怄臭之后的酸味。

说到底这是一个对着树根都能放水的地方,那村民们的身上有点怪味也不奇怪。

但令从哥惊讶的是,除了阿大受伤那晚之外,阿大身上并没有多余的味道。而现在仔细去闻,也只闻得到一点点的汗味,和动物皮毛残留下来的、若有似无的腥膻。

阿大琢磨了好一阵子——或者说语言转换了好一会,终于技能冷却,才又重新开口。

也就是这天晚上,从哥对阿大有了更为深刻的认知。

他慢慢地明白为什么堂兄一直强调阿大是个好人,虽然这“好人”的意味复杂,有着堂兄太主观的认知。

第37章 第 37 章

乌鸦是被阿大的父亲捡到的,说是捡到,其实是乌鸦被丢在阿大的家门口。

乌鸦是中土皋的孩子,但中土皋不要他了。那一年,乌鸦十岁。

乌鸦的父亲在帮助旧政府抵抗外敌时战亡了,死时乌鸦大概七八岁。乌鸦的母亲不相信丈夫战亡,把孩子托付给邻里,便出了村寨,到外头的世界找丈夫。

本以为出到外头,印证了自己的猜想就会回来。岂料他母亲一走,就再也没了影。

那时候中土皋的生活非常窘迫,劳动力缺乏,田地又荒废,大家都饿着肚子,能养活自己就了不起了,没人有多余的一口饭再照顾一个孤儿。

其实那些年苦山所有的村寨都在闹饥荒,但西头寨——也就是阿大所在的寨子——勉勉强强还能糊口。

所以乌鸦就这么被送来了,中土皋的人偷偷地把他带到阿大的家门口,给他塞了几颗糖,让他见着披着动物皮毛的人出来,就开口叫阿爹。

乌鸦虽然小,但他大概也知道自己被遗弃了。所以他没敢跟着把他送来的人再跑回去,也确实乖乖地坐在家门口吃着那几颗糖。

只是当他见着阿大父亲出来时,他只能做到揪着对方的衣服皮毛,却怎么着也没法喊出“阿爹”的称呼。

“我阿爸见他可怜,就把他留下了。”阿大说。

“你们有饭吃。”从哥怕阿大就此打住,赶紧接话。

“有,首领肯定是有的,”阿大顿了顿,道,“不多,但养活个孩子还可以。”

于是乌鸦就这么来了,他大阿大五岁,也就真成了阿大的哥。

乌鸦来的第二年,西头寨就有了收成。这是一件非常神奇的事,因为其他几个寨都没有,偏偏就西头寨开了火,仿佛是上天为了回报他们的善举,专门给他们开了小灶,烧旺了炉子。

由此,阿大的父母认为乌鸦是福星,他是上天给他们带来的机会,他来了,灾难也就过了。

也正因如此,阿大的父母对乌鸦更是加倍照顾,视如己出,和自己的一子一女一块养着。

“你还有个姐姐?”从哥问。

“嗯,嫁到北坡了,上次的俘虏是我阿姐和姐夫挪来的。”阿大说。

听到俘虏二字,从哥心里有点堵,于是把话题扯了回来,继续就着乌鸦发问——“那为什么叫乌鸦?你们这里乌鸦吉利?”

在从哥的家乡,乌鸦是在断壁残垣上盘旋的。没人外号会叫乌鸦,除非他就是个讨人嫌的角色。

“乌鸦是他的乳名,听我阿爸说,他阿妈还在的时候梦里梦见乌鸦带来个包裹,包裹里有灿灿的金子,还有个小崽子。他阿妈认定这就是他。”

从哥点点头,说名字只是个符号,但实际上还是寄托了父母的愿望。或许对苦山人来说,金子和孩子就是上天给他们最大的赐福。

所以旧政府承诺给他们这些,他们便信了,信得不得了,以至于一旦被辜负,便谁也不信。

“乌鸦没有娶过亲?”从哥问。

按照从哥的理解,山里人结婚都很早。或许十六七岁就结了,然后生一堆的孩子。但他也发现苦山似乎不符合这个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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