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兔 > 言情总裁 > 生随死殉 > 分卷阅读104

杀死他的丁禅,甚至连一句话都不屑给他。没问他是谁,没交代处理后事,就像随手杀了一只鸡,那都是很无所谓的事情。

傍晚,城门下钥。

丁禅骑着马孤独地去了镇国公府,向衣尚予汇报:“杀了一个。”

衣尚予坐在轮椅上,端了一碗热茶给他。

丁禅坐在他身边闷不吭声地将茶喝完,试探着将头往衣尚予膝上靠了靠。衣尚予的手温柔却冰冷地抵在他脸上,淡淡地说:“回去吧。”

丁禅也不生气,状若无事地起身告辞。

才走出去两步,他就听见衣尚予唤他:“佛奴。”

丁禅眼角带笑,正欲转身。

“米康成死了。”衣尚予说。

丁禅不笑了。

衣尚予慢慢地说:“你不要死。”

米康成为什么死了?

因为他和苏普故意截了衣飞金给傅淳的粮,阴死了傅淳。

衣尚予本想保全他,调他回京,单留苏普给衣飞金杀之立威,米康成却误解了衣尚予的保全之意,以为调他回京是因他事机败露,衣尚予要杀他。

所以,米康成反了。

他疯起来直接挥兵攻打襄州行辕,要杀衣飞金取而代之!

结果没什么悬念。衣飞金不是吃素的,衣尚予在西北的威望也不是池素的。

所以,米康成死了,死因是他背叛了衣家。

衣尚予叫丁禅不要死,意思很露骨:你要小心点,不要背叛我。

沉默良久,久到衣尚予都以为丁禅会固执地背身离去时,丁禅突然慢吞吞地转过身,磨蹭着回到衣尚予的轮椅前,跪下抱住他的膝盖不放:“督帅,佛奴现在认错,还来不来得及?”

“……张园的‘衣家使者’是你派去的。”衣尚予原本还不能肯定。

皇庄出现的刺客,对山房熟悉,甚至能来去自如,都可以归结于羽林卫有奸细。

然而,有一件事是怎么都无法解释的。

——谁能拿走衣飞石的弓箭?

像衣飞石这种层级的高手,无论那一路人马想要在他出现的场合里进行刺杀行动,都必须给他足够多的重视。事先拿走衣飞石的弓箭,不是为了栽赃,而是降低他的杀伤力,给刺客自己争取更多的撤离时间。

这证明刺客对衣飞石很熟悉。

不止熟悉衣飞石在弓箭上的造诣,也熟悉衣飞石的动作习惯。

想要拿走衣飞石这种高手的武器是非常困难的事情。

高手都有直觉,特别是与自己本能相关的东西,感觉特别敏锐。何况,哪怕衣飞石的弓箭是悬在马背上,他自己下马稍息,这匹马也不会被准许彻底离开他的视线。

但是,因为衣飞石常年在西北军中,这件事又具有了可执行的余地。

军中的一切都是有规矩和程序的,衣飞石不可避免地养成了某些军中的习惯。比如,他在下马之后,会检查马匹革带蹄铁,让马匹原地休息——这期间,他不会太关注马匹,因为他该做的事都做完了,马休息的时候,人也要抓紧时间休息。

这种时候,只有一种人才能不着痕迹地拿走衣飞石的弓箭。那就是西北军老兵。

这是衣飞石在军中养成的习惯。人马都在休息的时候,他没法儿去防备近在咫尺的同袍,密密麻麻都是人,怎么防备?他的身份也不像父兄那么高,不可能离开行伍,自己独自找个清静的地方休息。

这是衣飞石的破绽与弱点。所以,想要拿走衣飞石的弓箭,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知道衣飞石休息时间的长短,第二,他得是西北军的老兵。

必须是西北军的老兵,羽林卫不行,甚至连同样由衣尚予亲训的中军也不行。

这三者之间的差别,对旁人来说也许不明显,对衣飞石这样反应速度快到不过脑子的高手而言,那真是跳蚤与大象,天差地远。

丁禅不说是,也不说不是,低头看着衣尚予的膝盖,好像全天下只有衣尚予的膝盖最好看。看着看着,他就忍不住用手去摸,先是指尖,衣尚予没拍开他,他就将指腹跟上去,手指印上去,最终手心都贴了上去……

“十多年前就告诉你了。”

衣尚予看着丁禅白净清瘦的脸,“我无龙阳之好。”

丁禅目光变得迷离,口吻却很无所谓:“嗯,佛奴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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