浓郁的夜色中,郑昭阳的声音好像在空中飘荡,钻进韩旭的耳朵里:“这地方还挺不错的,安静。”
“嗯,我也觉得不错。”韩旭偏头看了郑昭阳一眼,问:“接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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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面盒上残留着汤水,浮着些橙红油汁,似乎还在散发着一股泡面味。破旧的沙发露出一大截的海绵,上面坐着一个男人,他边磕着瓜子边按着遥控器,显得有点不耐烦。如果仔细观察,还能发现桌子上还摆着个发黄的茶杯,石灰皮正固执地紧扒着墙体,即使那面墙污渍斑斑,还在潮s-hi的天气下微微渗出水。
“cut!”候牧因将郑昭阳叫到眼前,认真打量了一番,问道:“说说你为什么挑这身衣服?”
候牧因的试镜风格很不一样,郑昭阳一来到就被导演助理带到衣帽间,让他自己挑选适合角色的旧衣服。等换完衣服后,他又被带到化妆室,一开始化妆师给他化的妆偏黄,黑眼圈很重,还补上了胡子,看起来像是没刮干净一样,皮肤粗糙了不少,头发也刻意弄得油腻凌乱,形象倒是挺生活化。
郑昭阳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总觉得哪里不够,他拿手指抓了一下头发,请求化妆师帮自己的肤色化得白一点,要的是那种孱弱的白。刘北化这个人物之所以能将女主角捡回家,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长得无害,看上去威胁性最小,所以女主角逃离之后会找他求助。
一切准备好之后才被带到导演面前。候牧因没说让他演哪场戏,只是让他到片场搭好的出租屋里,展现出刘北化平时的生活状态。
“剧本中写故事发生的时间是秋季,所以选了一件长袖衬衫。刘北化虽然穷困潦倒,但自尊心很强,所以在穿着上面不会过于放任自己,所以应该会跟普通宅男一样倾向百搭、耐脏的格子衫。”因为这些都是郑昭阳在选衣服的时候就考虑好的,所以他回答得很快:“另外,因为没有工作,他长期的活动范围是在家里,他应该更追求穿着的舒适度,耐脏的黑色休闲裤会比较符合他的生活习惯。”
候牧因听完,脸上依然没什么表情,继续抛出他的疑问:“他长期都待在家里,和你前面所说的百搭不就自相矛盾了吗?”
“刘北化他的衣服不多,也讨厌麻烦,所以买的一定是在家和在外面都会经常穿的,百搭是针对这一点做出的判断。”
候牧因微微点了一下头,又盯着郑昭阳看了一会,随即说道:“到时候你还得再瘦点。”说完这句话之后,他又自顾自地去忙了。
郑昭阳有点不确定候导的意思,有些犹豫要不要追问,跟他一起在片场的吴老朗声笑道:“等候牧因和你的经纪人谈好了,这个角色就是你的了。”看郑昭阳神色犹豫,吴老又补充说:“你刚刚回答得很好。这个剧本很多人看的时候都会注重剧情,少有人能注意到天气这些细节,牧因特别看重这一点。”
虽然郑昭阳前两天出于对《沉没》的喜爱将剧本一再翻看,却没有注意过剧本中的季节,只有一些大概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