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筝又举起她的左手,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半天“这个戒指原本属于另外一个女人,原本要娶的不是我,可那个女子有家族遗传的精神病,大概是恐婚,婚礼前三天病发了,人疯了,所以它是我的了。”
刚上大学的时候,毕筝觉得自己离开了那个另她作呕的家,便可以焕然一新,再也不用去看她妈妈卑微的在那些富家太太面前奉承,再也不用去知道她妈妈转身就去插足了那个富家太太的家,再也不用看着她妈被甩了以后发出冷冷的嘲讽。
可是现实只给了她一年的自由。就那一年,她像个小偷一样喜欢方桥,后来发现自己的爱根本就是无稽之谈一样后,便把心思都放到了学习上,她要出国,要走的更远,要离她妈妈那败坏的气息更远些。
只可惜,她大二那年,她妈妈断了她的生话费,她还在她妈身上的唯一企及,就是生活费了,现在连这一点,都没有了。她气急败坏,同她妈对峙“那些男人给你的那些钱呢?”
她妈冷笑“你现在知道要那些钱了?你不是一向觉得我肮脏吗?难道那些钱就不肮脏?”
这句话就像一个响亮的耳光,扇的她喘不上气来,道貌岸然,败絮其中,说的从来就不是她妈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