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兔 > 经典耽美 > 乱世行 > 第69节
一堆蠢蠢欲动的老爷们,一向热情爱结交的杜云峰理都没理。

宋书栋都有点怀疑,跌落山崖的瞬间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丢魂的事,杜云峰的皮囊里现在住的那个灵魂到底是不是被偷换了。

要是放在以前,在山上那会儿,杜云峰血气方刚的会如此柳下惠?那就活见鬼了,他自己比谁都能祸害人。

不过宋书栋仔细一寻思,又觉得合理了,也许杜云峰就是不屑于理会这群人。

这些人,说白了,卖苦力的,杜云峰倒不是看不起,他是看不上。田野里奔跑的狮子才不会为野狗驻足,更不可能嬉闹成一团,就算是遇到棋逢对手的敌人,杜云峰也是头独狼,他吃他的食,啃他的r_ou_,他才不会和人去分享。

所以,他是不会去凑这个热闹的。

更何况,以他的脾气,他完全不需要□□来满足自己,他想要的,他会直接去行动,直到弄到手,吃进肚子里。

于是乎,宋书栋和杜云峰成了这乌烟瘴气大屋格格不入的两个存在。

再看那一群粗人,粗野得志同道合,没一会功夫,都混熟了,看紧了自己的钱袋的同时,互相间称兄道弟,

杜云峰像个没心事的,连洗都懒得洗,直接躺倒热炕上伸胳膊伸腿。

旁边有个赶车的四十多岁的络腮胡子,正听得浑身燥热,嘿嘿笑的同时,还自以为风趣地主动搭话。

杜云峰根本就没在意这个人,几次没搭理,那人脸上挂不住,就骂骂咧咧来了一句:“问你呢,有火没,装什么大尾巴狼?”

杜云峰看都没看他,自顾自的在枕头上拍了个合适的窝,咣当一声躺下,旁若无人地闭上了眼睛,

“唉!你聋啊?”屋里人不少,络腮胡子脸上有点挂不住,就伸手去怼杜云峰的肩膀。

一个常年干粗活的人,常年的不需要礼貌,出手就带着横冲直撞劲儿,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络腮胡子的手指尖刚碰到杜云峰的的一瞬间,杜云峰几乎是r_ou_体快于思想的,下意识一把攥住那人的手。

似乎稍顿了一瞬,随即他以众人都看不清的速度,熟练而随意的一扭,一转。

只听见某处关节喀拉一声,络腮胡子整个人翻了一面,脸朝下屁股朝上的趴在炕沿儿上,一只胳膊以非常别扭的姿势被扭到了背后。

那么大个汉子被扭成了鹌鹑。

“你干啥?”杜云峰一条腿半跪的压着他的后背,很烦躁的问。

屋里一下安静了。

络腮胡子:“……”

这句话该我问你啊。

“我,我……”络腮胡子的肩膀神经似乎才跟上这个姿势,后知后觉的又麻又痛起来,他疼得五官移位,心里又害怕又后悔,嘴上就带了求饶的语气,怂人气顿时流露出来:“兄弟,我,我就跟你借个火啊,没,没有就算了,你快放开我……”

杜云峰没动,就这个姿势,扫视了一圈屋里人,见五大三粗的老爷们各个面有菜色,他感觉很索然无味。

就像一只老鹰掉进了j-i窝里,他是不屑于和一群食物抖威风的,他只感觉到迷惑,他怎么会在这,和这些不认识的莫名其妙的共处一室,无聊,而且无趣。

“别惹我,”杜云峰把络腮胡子搡到一边儿,“离我远点。”

他声音不高,但是屋里的人肯定都听清了,荤段子营造的热热乎乎的气氛立即烟消云散了,各回各自被窝地冷场下来。

宋书栋本来想着这一晚上睡一铺大炕,挺不得劲的,他往日的那些经历,真是让他怕了,他年纪小,还没怎么接触过女娃,而对一切强壮的雄性动物,又都有不良记忆。

眼下可好了——

大通铺分成了泾渭分明的两国,一国是他和杜云峰,占着最温暖的炕头,另一国是其他人,好几个人挤坑稍。

炕梢凉啊,可那些人宁可凉也不往这边来。

中间那楚河汉界宽敞,能睡两人绰绰有余,可也没人愿意上来徜徉。

都是靠力气混饭吃的,不捞偏门不强买强卖,闲扯淡的时候都是把好手,真要闹起事来,还都是心疼自己那点辛苦钱,谁也帮不上谁,谁也不敢真惹事。

更何况众人眼里的杜云峰看起来不像啥好人,静得像哑巴,乍起毛来像畜生,好人谁犯得上惹他。

和那群不熟悉的人,中间隔了杜云峰,宋书栋这一晚睡得还不错,眼睛一睁一闭,一晚上就踏踏实实的过去了。

第二天天一亮,二人就j-i,ng气神满满的起床找活计去了。

宋书栋能写会算,本来应该问题不大,但苦于时节不太好。

年根底下,店里盘账也不会雇佣不熟悉的活计,干粗活吧,他细皮嫩r_ou_的,店老板也不相信他是个干活手脚伶俐的人。

杜云峰倒是手脚伶俐,但是他个高健壮,往哪一戳,都挺显眼。

显眼不是坏事,那大饭店招门童,就是要头面好看,身形板正的,要的就是显眼。

杜云峰这个显眼,但不是那种好的显眼。

——从里到外的透着“硬”气,反正看着有点不像好人的架势。

尤其他也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宋书栋拽他去见老板伙计,他不赔笑也不说吉利话,眼神随便那么一斜一瞟,都带着天生的混混气。

真要当个门童侍应生啥的,宋书栋估计着,这家店没人敢进来吃饭买东西,得早早关张大吉。

这两个大活人有手有脚的,一时间,对着满街东一爿,西一爿的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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