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出了驿馆,沿街骑马往城外去。
原来这钱家居住在城郊的鸢庄之上,距离县城不远,三里之遥而已,案发当夜,守城士兵远远地看见鸢庄上火光冲天,还只当钱家的人不留神失火,只是本朝律例,入夜后不管如何都不能擅自打开城门,尤其是这些僻远之地,要随时提防异族跟马贼等在外作乱。
因此士兵们只远远地张望,一边议论这鸢庄的人如何这样粗心大意,火烧了半夜才停。
次日天还不亮,就有人来敲门报官,众人这才知道,鸢庄昨夜非但失火,更且烧死了包括钱员外在内的上下十三口人,除了钱员外跟夫人,其母,其子其媳,还有八名下人,尽数死于非命。
垣县的石县令闻听,大惊失色,魂不附体,忙亲自带人前往查看端倪,谁知一看不打紧,仵作查验,十三名死者身上都有兵器伤,竟是被人先杀死后再放火毁尸灭迹的。
垣县不过是个弹丸之地,在整个豳州里也算是极小的地方了,因为处于豳州的中心,远离边境,先前的战事跟马贼、吐蕃等等都侵扰不到,民风淳朴,治下安泰,连寻常的殴斗案子都极少发生,更从来不曾出过这样如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