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兔 > 重生耽美 > REMIX/混音人生 > 分卷阅读8

日。

这是多么酷的一件事啊。

——站在那样的舞台上,看下面的人跟着你疯狂,该是什么样的感觉?

我先是没说话,抬眼想看看李谦蓝和乔馨心的反应;原来我走神的时候他们已经凑在一起说话了,我很震惊,但这也是意料之中,只见李谦蓝就像一个罹患口吃多年的病人忽然回了春,不晓得说起什么,满脸迫不及待的激动。

他问我,夏息,去看吗?

我手里的勺子“叮铃”一声滑进杯底的奶油里。

“啊,行啊,去。”

说这话的时候我特意看了眼乔馨心,她两手交握着,嘴上依然没说什么,瞳孔里却有一点点不明显、但足可看透的雀跃,她好像真的很想去。

想想刚才店老板说的话,我懂得李谦蓝的意思:怎么可能放这么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柔弱姑娘一个人去呢,我们俩怎么说也得做个陪客。

是男人都会有这样的自觉。

我也没再多犹豫,直接答应下来。“明天晚上七点在学校门口碰头。”

“嗯。”

夏皆得知我要跟人一起出去玩的时候,写了一脸的高兴。

我知道我在她看来比同龄孩子多出一种阴郁的气质,不够开朗天真,从小就没什么玩伴,她会将责任一股脑儿的揽到她自己身上,这让她不安,甚至于难受。

实际上我从来没有同情过自己,或者说,对既得的事物没有任何不满。

但是看她开心,我也很开心。

这种开心一直持续到我们三个在学校门口汇合。

两男一女这样的组合不管在什么场所都有点怪异,我和我的两位朋友假装对此浑然不觉,其实心里也是坦荡的。

晚饭都是在各自家里吃的,我们走在路上说起来和家人打招呼的问题,我和李谦蓝两个男生不怎么需要操心,乔馨心倒是有点难为情的表示,只敢和哥哥说自己跑出来听演唱会。

“因为父母讨厌我玩摇滚,这是肯定的。”她叹了口气,“我还要花许多时间让他们接受。”

“我爸妈也还以为我要当学者呢。”李谦蓝一本正经地说。我扯着一边的嘴角配合地笑了笑,心想,我还没敢告诉夏皆我要当歌手这件事。

在我妈看似离经叛道实则稳妥保守的世界观里,玩儿音乐的人逃不开两种结局。

一个是天桥摆摊卖唱,一个是下乡慰问演出。

真是想想就酸楚得不行。

我不愿花太多时间想这些让我头痛的未来,因为眼前已经走到了酒吧的大门口,一束雪亮的灯光投在我脸上。

第 10 章

始一进门,我的魂儿就好像被什么东西从眼皮底下正大光明的偷走了。

回过神来,看见门口站着几个勾头缩脚、年纪轻轻的烟鬼,暗哑的灯光把他们的身影照得宛如妖魔,门里人影幢幢,正放着开演前的热场音乐。我和李谦蓝把乔馨心夹在中间,嘴里客客气气地说着“借过”从他们身前走进去,但仍感觉得到流连在我们身上的视线。

里面没有路,只有人与人之间狭小的缝隙。看来这个乐队的受欢迎程度非同一般,我按着李谦蓝的肩膀竭力寻找着主角们的身影,被来往的女人撞了好几次,她们纷纷回头,手臂上纹着妖艳的纹身。

我胳膊忽然被人捉住,是那种曲起肘部、不容置疑的动作,女生手臂纤柔,力气却大得吓人,直接把我和李谦蓝从人群密集处扯到一块稍微有些松快的空地上。

“看那里。”

乔馨心的声音整体比环境低了八度,能够轻易从喧嚣的叫喊声中分辨出来,我环顾四周几乎看不到与我们年龄相仿的少年,净是二三十岁的青年,还有四十多岁眼神不善的古怪男人……李谦蓝拍了一下我的后背,让我往台上看。

我踮起来的脚自始至终就没挨过地面,前面时不时有人举起手机录像,我需要不停地变换站立的角度。

我看清楚站在台上的是五个人,一个留着清丽短发的女人,一个人高马大的胖子,键盘手贝斯手鼓手都隔绝在灯光外;胖子说话带着浓郁到不可能误会的北京口音,笑起来有种心宽体胖的喜气。

他脸上颈上都是汗水,在灯光下闪闪发亮,没有任何累赘的开场白,对着话筒开口——

“把青春献给身后那座辉煌的都市

为了这个美梦我们付出着代价”

四周顿时陷入了一种神秘的安静,那是几十号、甚至一百多号人一同不能呼吸的声音。

我不敢发出声音。

“把爱情留给我身边最真心的姑娘

你陪我歌唱你陪我流浪

陪我两败俱伤”

我的耳膜随着沉重的鼓点震颤,身边的影子繁乱不清,谁和谁来了又走,渐渐有人跟着胖子浑厚却又高亢的歌声唱起来了,越来越多的人唱起来。我像是被什么力量吊在半空,毛孔一张一合。

——被注视着,被追逐着,被声音吞没,是怎样一种感觉?

“不要再悲伤我看到了希望

你是否还有勇气随着我离去

想带上你私奔 奔向最遥远城镇

想带上你私奔去做最幸福的人”

像是在梦境里浑身麻痹,我猛然被李谦蓝推了一把,眼睛茫茫然地在身旁逡巡着。

好像少了点什么。

乔馨心不见了。

从人满为患的酒吧里脱身出来,我额头上早已冷汗涔涔,手心里都是黏的。

屋里没人发现我们离开,那个胖子也换了下一首歌,他在两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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