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兔 > 重生耽美 > REMIX/混音人生 > 分卷阅读5

们都变成了背负于身的现实,就更多了无可辩驳的意味。改变不了,只能逆来顺受。

极度的珍视会导致矫枉过正的袒护,所以也被看做另一种形式的自贱。我不曾告诉别人我对音乐隐秘的渴望,就像在音像店门口偶遇的房东,因为它对我来说属于那个“我从未见过的地方”,遥不可及到了可笑的地步。

我连一张唱片都买不起。

我不愿捧出自己被人当成笑料,也仅仅是在内心暗自翻涌着渴望而已。

而它竟日渐灼热滚烫,烧得我难耐。

我不想站起来向全世界宣布,尽管他们都会转过身来看着我。

我对李谦蓝说,我可能要做个说唱歌手。

我说真的。

第 6 章

我十二岁生日的前一天,听说附近的卖场搞促销,夏皆便死活要拉着我去给她当免费劳动力。

说免费显然是不贴切的,因为我收到了一罐蜂蜜腌桃,那种被浅金色蜜汁浸泡着的、表皮清脆果肉柔软的零食。

她说这也算是我的生日礼物。因为谁都不知道我出生在什么时间,所以我们擅自把这个纪念日定在她捡到我的那一天。

从另一层意义上来说,这也算是我的新生。

我嘴里叼着冰棍儿,从夏皆手里接过整袋的大米和食用调和油,几乎没什么重量的蔬菜被她满是红痕的手指拎着,我跟在她后面挤上公交车,开车时车厢里一阵动荡,盛夏的热流相互冲撞,夹杂着烟灰色的尾气扑向我面前模糊的玻璃窗。

我脊梁抵着发烫的栏杆,弯腰把手里的重物放在脚边,夏皆在这时顺手撩起我的头发,说,“宝宝越长越好看了啊。”

“雀斑还是常住居民。”我低声纠正她,“不要大庭广众叫……宝宝,很奇怪。”

她大笑,显得对我的窘迫兴致勃勃,“哦哟,害羞啦?”

说罢捶了捶我的肩膀,抬手的角度略微抬升,“又长高了。”

她手心老茧粗糙得不像这个岁数的女人,正在享受青春和恋爱的年纪却要穿梭在菜市场里,在地摊上捡漏,和小商小贩讨价还价,可她从不吝啬于在别人面前承认我的存在,她昂首挺胸,就像跟全世界较劲儿似的,每当有些不怀好意的人谈论我们,话语中夹杂“未婚先孕”这样的字眼,她也都满不在乎。

我们下了公交车往家走,水果摊前,她剥了一颗红色的荔枝塞进我嘴里,问我,“甜吗?”

我点点头。

——很甜。

小升初毕业考那天下午,我把学校一些用不着的教科书和作业本捡回来,卖给了废品收购站,即使这些困扰了我六年的东西只卖了十块钱,我依然很高兴,暂时不想存钱的事儿,给夏皆买了一包她喜欢的糖炒栗子。

晚上我和李谦蓝一块儿吃饭,在他家对面一个远近闻名的粥铺,作为招牌的潮汕海鲜粥尤其美味,这样的天气也有不少人慕名而来,邻桌都是讲话粗犷的老头子。我们坐二楼,头顶是吱呀呀旋转的风扇,浅绿色扇叶边缘有陈旧的锈蚀痕迹,灯管白晃晃的,照着吊在墙角的二十一吋电视机,我用勺子舀了粥放在嘴边吹凉了,听李谦蓝说,“我们将来还会在一个学校的。”

“真好。”我把粥里的虾壳吐出来,吃掉煮成粉色的肉。

一小锅粥喝到后来我浑身是汗,衣服都沾湿了,饭后跟他溜达去城市广场,俩人都故意闷头往喷泉里跑,被迫转向的水溅了旁边玩耍的小孩子一身,整个广场都能听到咯咯咯的笑声。

我在广场舞轰鸣的音乐声中对着他大声重复了一遍,真好啊谦蓝。

他然后把脸凑到出水口,黑色的头发拧成一缕一缕的,说,嗯。

暑假来了,我需要找个新的兼职。

在等成绩下来的几天里,我跑遍了家附近的五六条街,在稍远些的街区找了个给餐馆送外卖的工作,只有中午和傍晚最忙的钟点干活儿,也不会太累。

更重要的是旁边有家音乐酒吧。

一开始夏皆不同意,终究是拗不过我,只好叮嘱我天黑之前要早点回来。

我也反过来叮嘱她,不要被借口来买烟的老男人占了便宜。

她笑着骂我倒霉孩子。

七月份天气又干又热,地面像是被阳光射穿了,所有水分蒸发得一点不剩,我骑一辆餐馆的自行车,在街道和人群里七拐八拐,中午十二点的太阳好像油炸的,烫手。

偶尔餐馆老板娘会管我午饭,或者用白色的餐盒盛好了让我带回家去,这时我总是不可避免的想起当初在小巷子里捡垃圾的日子,所以我会礼貌而拘束的拒绝她的好意。

有一次我去五百米外的网吧送订餐,好巧不巧的在那里遇见了同班几个男生。那是个无照经营的地下黑网吧,我提着塑料袋走进去,昏暗的灯光下烟气弥漫,呛得我睁不开眼,只能迷迷瞪瞪地看清楚一排排幽亮的电脑屏幕。

我漫无目的地在无数颗大同小异的脑袋里寻找了一会儿,终于听见有人叫我,循着声音的主人挨个找过去,却被过道里的一只手拦住了去路。

那人叫我,夏息?

像是为了呼应这不大不小的声音,周围好几个脑袋伸长了脖子凑过来,我没在脸上暴露出什么表情,冲离我最近的那个人说,啊,嗨。

你在这儿干嘛呢?

打工。

哦,打工啊。他身后有人嗤嗤地笑起来,是那种不屑于遮掩、非要给你听见的笑,我不回头看都能想象到那一抽一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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