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兔 > 重生耽美 > REMIX/混音人生 > 分卷阅读104

哪儿听过。

我生母怀上我的时候,是一个男人的情妇。

她出身平平却年轻放肆,没受过高等教育也没什么本事,仗着自己有一副美艳容貌,不费吹灰之力就从男人那里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懒得付出,反正别人会给,人生志向就是有朝一日攀上高枝,最好跻身豪门,衣食无忧。

但别人也不是那么轻易就被利用的。

当她将自己的青春和皮囊作为供品献给了对她许下诺言的人,一切看似美好的幻想都破碎了。

我的生父是个有妇之夫,有着所有搞婚外情的男人的共性:他们事业有成,小有资本,渴望挣脱围城,明明是自己先不忠于婚姻却又喜欢山盟海誓,最后只是玩玩而已。

所以想当然的,她被抛弃了,就像一个过时的玩具一样用过即丢。背叛家庭的男人本来就不愿被束缚,怎么可能真的为了她抛妻弃子,更何况,她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如果说耍小聪明不算什么错,那么生下我就是她这辈子最大的败笔。

她带着还在吃奶的我住在男人留给她的房子里,把最后一点儿积蓄挥霍一空,继续在城市里寻找下一个可以让她像藤蔓一样牢牢缠住的大树。

但这次她没那么幸运。

“你以为我心狠吗?谁不爱自己的孩子,可我也有苦衷啊……我连自己都养不活,怎么养活你?”她慢慢地说,“与其跟着我等死,不如放你去碰碰运气,说不定还能找条出路。”

“找到能把你好好拉扯大的父母。”

我知道这话其实没那么好听。

说是放我一条生路,无非是换得她的轻松。就如同我不是她的孩子,是她无法轻装上阵的包袱,是她的心病,她的拖油瓶,她巴不得赶紧甩掉我。

所以她在一个雨天骗我出门,说带我去找爸爸,买了我爱吃的点心给我,让我乖乖在路口等着爸爸来接,而她要去商场买点东西,反复叮嘱我不要乱跑,要等到爸爸来为止。

我那年五岁,撑着一把能把我整个儿罩在下面的伞,照她说的做了。

她说,我小时候真是个不听话的孩子。

过了一个小时,那个闹市口有热心的摊主小贩过来问我,我说我在等人;过了两个小时,有带孩子的女人过来给我拿了饮料,我说我不渴;过了三个小时四个小时,天黑了,雨越下越大,路边开小饭店的老太太实在看不下去,给我端了一碗热汤,拉着我跟她走了。

那个下午,我的爸爸没有来,她也没有。

可她为什么知道这些呢?

——因为我的亲生母亲,就躲在我身后的麻将馆里看着我走,走进黑色的夜雨里,直到她再也看不见我。

不管我是不是流浪街头,受人白眼,与垃圾和乞丐为伍,她都再也不用看见我。

“怎么?你看现在,不是挺好的嘛。”

她说起这些毫不回避,根本不顾我能否听得进去,有种理直气壮的坦荡。抠着自己的红指甲,谈话间有许多粗俗且欠缺教养的小动作,嘲弄地咧开嘴笑,一双眼在我身上顾盼流连,说出口的话轻浮得难以置信,“我儿子长得可真帅啊,今年二十一了吧?可恨的就是长得随了他爸那个不要脸的,呵呵……”

“哦,对,你爸后来离了婚和我复合,一直到现在,你要是跟我回去,还能分他一半儿财产,真不少。”

我自始至终低着头,手放在桌子下面,正因为暴怒而战栗不止,连带着身体都在颤抖,几近晕眩。

她一席话说得像穿针引线般轻巧,却直白而尖锐地刺入我最敏感的那根神经里,我听见自己像垂死一样粗重的呼吸,喉咙疼得像吞了刀片,越是哽咽就越是剧痛,越是挣扎越是淌血。

“跟妈妈回家吧,妈妈现在有钱了,第一件事就是想着接你回去呢。往后你想干什么干什么,想去哪玩儿去哪玩儿,一家人么,最重要的是齐齐整整。”

“这位姐妹能把我儿子养大也挺不容易的,都是父母嘛,都懂。”

她看了一眼一旁沉默不语的夏皆,叹息声中暗藏着露骨的讥讽:“只是想不到你到现在也还是没爸……搞不好啊,就是这种命……”

“这样吧,我想着你一时半会儿也不好接受,妈妈愿意等你,过几天我们去做个亲子鉴定,你就——”

我扶着桌子站了起来。

这房间通透明亮,窗外天空澄净,无风无云,清冷而锋利的日光划过我的脸,我闭了一下眼,什么想得通想不通的都放弃了。

“你。”

女人有些错愕地抬起头看我。

当那些不堪回首的过往重见天日,我终于得以直视这张我没有任何印象的脸。我近乎是窃幸的发现,它就像那成千上万过目即忘的路人,与我擦肩而过便消失如尘埃,一点儿痕迹都不会留下。

我不认得她,我也不想认得她。

可她说她是我妈妈。我是她怀胎十月一朝分娩、是从她体内剥离的骨肉,延续了她的血脉,拥有这么一个美好得让人说出口连嗓音都会变轻柔的名字,孩子。

我冲他们笑了一下。

——我居然觉得很恶心。

“你听着。”

“我可以不追究你,但也别指望我哭着喊着跟你回去,我再穷再困难,我也有底气说我现在过得很好,而你,没资格评论我的生活。”我说:“我不认识你,也不记得你,更不会跟你去做什么狗屁亲子鉴定,想都别想。”

“你是亲的又怎样,还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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