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兔 > 重生耽美 > 在那天来临之前 > 分卷阅读6

浓,似乎大人们在过年的时候也会很开心,先把烦人的琐事放在一边,给孩子买衣服,收拾屋子,置办年货......

除夕前一天,罗维森跟铭姨回了老家,就在我姥爷那村里。

“我过两天找你去玩!”

“嗯,哥哥来找我玩!”

罗维森圆溜溜的眼睛闪耀着期待的光芒,大概是第一次过中国的春节,罗维森看起来开心了很多。

“跟小野哥哥说再见。”

“小野哥哥再见!不见不散!”

“再见,不见不散!”

我很喜欢去我姥爷家,因为那里真的有很多好玩的,不过那里却有一个调皮任性的丫头,我表妹,上文提过,赵晓敏。我小时候真是一想到她就头痛,不过我们谁也没料到她后来却成了我和罗维森感情的催化剂和有点玄妙的后盾。

这大概就是人生吧,拥有它的人复杂又奇妙。

在我十四岁之前,我和罗维森还是好哥们,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直到发生了那件事,让我俩的友情开始朝着不可预料的方向发展。

第八章

在我14岁那年的暑假,发生了一件让我至今都无法释怀的事。

——余茂为了救我,跳入水中再也没能回来。

毒辣的阳光,恼人的虫鸣,青草蔫坏的味道,冰冷的水,下沉的我们......总出现在我的梦里,像一次次慢性凌迟,恨不得把我刮肉啖血、抽筋剥骨。

他就此消失在那个死灰般的夏季。

......

因为我爸妈工作的原因,每年暑假我都会去我爷爷奶奶那里住。罗维森来了之后,我就带着他一起去了。基本他都会在我爷爷那儿待上半个暑假,然后再去他老爸那里,这大概是铭姨和罗维森老爸离婚的约定。

罗维森就像个发光体,不管去哪里好像都很受欢迎。每次去我爷爷奶奶那里,村里头的男女老少只要见到他都会和他打招呼。

这一点让我很是不忿,那么开朗阳光帅气的我竟然比不过那个羞涩内敛的臭小子!

“哎,金子,你来啦!想我没?”

“哟,一年不见,小森森越来越俊啦!来跟哥啵儿一个!”

还隔着好几十米就听见余茂那家伙欠抽的声音,那小子一边挥手一边向我们跑来。

“滚!”我笑骂,上前给了余茂一个友谊之拳。

余茂是我多年前认识的好友,比我大一岁。他和我差不多,也是每年暑假到他爷爷家“度假”。

不过,罗维森和余茂似乎一直不怎么对盘。因为余茂总喜欢逗弄罗维森,直到罗维森忍无可忍炸毛为止。

每次看他俩“斗法”都乐得我不行。

“小森森,你说你这个儿去年之后就没再长过吧?”余茂一脸得瑟的贱样儿,一边说还一边拿手比划他和罗维森的身高差。

每回罗维森来,他都会拿他的身高说事儿,借以调侃。不过罗维森的身高其实没那么矮,只不过余茂的确是比罗维森高很多,又想逗弄这个不爱说话的小孩儿。

“......”而罗维森鸟都不鸟他一眼。

“茂哥,你纯粹是四肢发达吧!”我也趁机掺和掺和。

“嘿,金子你小子胳膊肘往外拐!”

“我这是帮自家人,你算哪根葱,滚滚滚...”我一脸调笑。

“......”

那是我们在一起的最后一个暑假。

过往的事就像嵌在我的脑子里,严丝合缝,任我所有的拉扯都是徒劳无力。而欢声笑语皆已远去,却历历在目,提醒着我,指戳着我,什么都已成定局。

那时候的快乐,反而成了现在无法消减痛苦。

快乐的日子似乎总是那么短暂,而事情似乎也总喜欢朝着不可预期的方向发展,那方向总有那么些时候是通向泥沼或悬崖。

和余茂在一起的日子总是很开心的,他会给我们讲他周围发生的趣事,也会谈他的理想抱负;他会带我和罗维森到处玩,爬树、游泳都是他教会我们的。

他是个很有才华的人,他的手很巧。他能用一根烂树枝在河滩上画出很美的画,也能把废弃的车轮改造成精致的装饰品。

他会用树叶吹出好听的小调,会用二胡拉出欢快的曲子。

他很聪明,他能把艰涩的题目用十分简洁明了的方式教会我们,他能每次考试都拿到优等。

他会逗我们笑,也会认真倾听我们的烦恼,提出合适的建议;他也会在我们迷茫的时候适时点醒我们。

他就像我们的大哥。

而就是这么优秀的一个人,在他生命刚刚开始绽放精彩的时候戛然而止,突如其来,打的人不知所措。

那时的我像被人扼住了咽喉,只能发出“嗬嗬”的气声,连恐惧都只能咽在心里。

似乎连悲痛都没来得及映在脸上,麻木就已经把全身都冻住了。

“死非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

死亡带走他的生命,让他永远停留在他15岁的夏季,留给活着的人无法摆脱的执念与懦弱。

这是他厌恶的、鄙视的,但活着的人怕了,只想逃到密不透风的壳里。

余茂的死注定了我要背负一辈子的债,注定了在我心内埋下一颗懦弱的不敢抗争、无能为力的种子。

只等某一天的爆发。

第九章

最可怕的感情就是因为怜悯而在一起,而对方因为微茫的希望而装作毫不在意。

我不想用别人的死亡来宣告我的成长,因为那太沉重。我只是想以此来祭奠,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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