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努力了如此多年,就在一夕之间便没了。叫她怎能心甘!
冯雅是个聪明人知道此时怎样做,才能挽回自己是声誉。敛下眼里的忌恨,轻咬着下唇,泫然欲泣的歉然道,“公子,小女子此举实乃无意,只是……”受惊吓所至。
话还没说完,张月鹿就不耐烦的挥手打断道,“行了行了,什么无意有意的,还不是你说了算。就当我今天倒霉,好心救人,反而白挨了一巴掌,真是见鬼了!”说罢,拂袖就跟在以墨身后上了楼。
三楼雅间,以墨刚坐下,张月鹿就开始邀功,“主子,主子!怎么样?怎么样?把情敌踩在脚底下的感觉爽吧?”懒懒的趴在窗沿上,看着楼下落荒而逃的冯雅,得意的摇头晃脑道,“这女人也真是够恶心的,全身上下无一不透着虚假。我敬爱的慎之公子啊,选来选去怎么就选了这么个女人。真是瞎了狗眼!”
说完之后,又觉得对不起他崇拜的慎之公子,立马改口道,“呸呸呸,是那女人太狡诈了,竟不知廉耻的披着温顺的外表不要脸的勾引我敬爱的慎之公子。”
朱雀接过以墨手里的披风,望了眼兴奋得语无伦次的张月鹿,见他左脸殷红一片,讥笑道,“还真是长本事了,竟被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深闺女子扇了巴掌。”
“嘿!我这不是用苦肉计嘛。”张月鹿毫不在意那巴掌印有损他的男子气概,依旧嬉皮笑脸的道,“要不是这个巴掌印,怎能让那些自以为是的仕子们信服。”
朱雀轻哼一声,“那些士子怎么看都不没关系,重要是看粱家公子如何看待,如果他依旧对冯雅一往情深,你这一巴掌算是白挨了。况且,你这一巴掌起的效果也不大,冯雅博得的好名声也不是一日两日了,一个‘刁蛮骄纵’的名声还对她构不成威胁。”
张月鹿无所谓的摇头,“能落她的名声,这一巴掌也挨得值了。小爷我就是看不惯那个女人整日一副九天玄女的完美样儿,要不是主子不让我出手,小爷早就一刀宰了她,泄愤了!呸,那女人看着就他妈的恶心,整日一副有气无力的死人样儿,连走个路都要人扶着。刚才说她两句就开始哭哭啼啼,老子被打了,老子都还没,她妈的哭个什么劲儿。”
说罢,对着以墨做了个加油的手势,“主子,加油!小的力挺您,一定要将那死女人比下去,将才情并茂的慎之公子追到手!”
以墨畅然的品完一杯君山银针,接话道:“那女子虽说长得不怎样,可实在弹得一手好琴。”
闻言,张月鹿跳起脚来,怪叫道,“主子,您怎能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以墨斜睨他一眼,这睁眼瞎,他是哪知眼睛看见她灭自己的威风了?
看那身凛然煞气,就知道以墨面上虽孤傲冷清其实骨子是自傲又自恋到不行,岂能因为不会琴棋书画就自卑了呢。
朱雀虽然对三心二意的粱耀祖不慎满意,可到底是贴着主子未婚夫婿的标签,不能就这么被那个无耻的女人给抢走了。
“主子,刚才在大堂内散播您‘德行不显,容貌不佳’的谣言的两个男子就是冯家小姐安排的,其目的不言而喻。”
张月鹿又是怪叫一声,“主子,您看!别人都欺负到我们头上了。您再不行动,等她在我们头上拉了屎,您再出手就已经来不及了!”
张月鹿说的话虽然不堪入耳,可甚是有理。
以墨凝眸深思片刻,最后放下茶杯,一语定道,“既然如此……那就将梁家儿郎唤来。”
☆、第八十三章 命案!
粱耀祖看着眼前这位气势威严面容冷峻的男子,心头怪异之极。特别是对方那眼神,就像商家买卖货物一眼打量。然后再观立在男子身后一袭藏青衣袍的少年,那眼神……猥琐至极。
以墨见粱家儿郎的眉头都蹙成了一座小山峰,斜睨了张月鹿一眼,果然见他一副猥琐大叔见着豆蔻年华的小姑娘样儿,嘴角还挂着可疑的水渍,黑着脸轻咳一声。
张月鹿猛然一吸,泫然欲滴的口水顿时被吸回去,也不顾以墨难看到极点的脸色,忙用袖袍擦了擦嘴角,随后带上狗腿谄媚的笑容,屁颠屁颠的朝粱耀祖跑了过去,“慎之公子,久仰!久仰!小人姓张名月鹿,你可以叫我月鹿,或是月月,哎呀~鹿鹿也行啦。您的诗词作品,我每篇都拜读过哦,都写得特别对我胃口,特别是那首《长亭送别》,渍渍~太合我意了。你那副《长亭送别》的墨宝,我叫人裱起来挂在床头,睡前看一眼,有助于睡眠,醒来看一眼,整天都精神抖擞,比什么安神良药都管用。”咳咳,这货就是一文盲,哪懂什么书法笔墨,一看书就打瞌睡,一看字就老眼昏花,挂副字在床头,就是为了催眠。
粱耀祖所结交之人,皆是儒雅之辈,即便心里龌龊阴暗,可举止上也表现得温文有礼。还从来没遇到过像张月鹿这种痞性无赖之辈,一时间竟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勉强扯起笑脸,拱手唤道,“张公子。”
张月鹿见之,喜得不知东南西北,照样画葫芦的拱手作揖,“慎之公子,客气客气!再过几个月,就是一家人了……”
“一家人?